對付「殭屍車」 法律要跟上

2024-10-11     錢江晚報

國慶前夕,甘肅張掖男子劉某將機動車停放在免費正規停車位處,長假結束取車時卻發現車被交警拖走了。事後劉某質疑交警「違法」拖車,要求有關部門放回原處。日前,公安機關發布通報稱,因該男子在免費停車位上停了19天,導致附近群眾無法停車才進行拖車處理。

該事件引髮網友熱議。有人認為交警的執法手段有待商榷,執法之前應先聯繫車主,主動公開拖車依據以及相應的處理流程。也有很多人提出質疑,劉某將車子停放在劃有標線的停車位上,屬不屬於違法停車?從現有法律來說,如果劉某占用的免費停車位沒規定「只允許停多久」,原則上不構成違法。只能說劉某的行為道德上有瑕疵。

更多的網友對劉某的行為進行了聲討,因為「殭屍車」的問題已經成為公害,一些人為了不用繳納停車費,將車輛長時間停放在免費的公共停車位上。因為缺乏法律依據,執法部門難以大膽執法,車主則有恃無恐。

對此,一些城市推出相應的措施來解決這個問題,為執法部門處理「殭屍車」提供相應的法律依據。比如,2023年,山東濰坊市修訂了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明確規定,非經營性道路停車泊位停放機動車,不得超過限時停車標誌、標線標明的時間,否則,交警可以拖車並對車主進行處罰。

張掖的這起停車事件給城市的管理者提了個醒,法律法規須及時修訂完善,才能依法制約「殭屍車」現象這樣的頑疾。

本報評論員 項向榮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5d9f0b55a528d6a0497a263ff7713ba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