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剛升|中國現代化離不開四位「先生」

2023-04-27     讀書人的精神家園

原標題:包剛升|中國現代化離不開四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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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輩子的讀書、思考

一輩子的智慧追尋

作者包剛升復旦大學國際關係與公共事務學院政治學系副教授)

德先生」與「賽先生」大概要算中國最著名的兩位「先生」了。1919年1月15日,新文化運動的旗手、中共主要創始人陳獨秀先生在《新青年》雜誌撰文稱要「擁護那德莫克拉西(Democracy)和賽因斯(Science)兩位先生」。他認為,對西洋國家,正是德、賽兩先生「從黑暗中把他們救出,引到光明世界」;對當時中國,「只有這兩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國政治上道德學術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在當時的陳獨秀先生看來,中國的救亡圖存、國家自強都離不開德、賽兩位先生。

但若以今日眼光來看,德、賽兩位先生固然還很重要,但尚嫌不夠。還有兩位先生也有著旗鼓相當的分量,一位是「馬先生」(Market),一位是「勞先生」(Law)——前者是「市場先生」,後者是「法治先生」。如果把今天全球所有國家按照人均GDP水平排排隊,再把若干富有的石油國家排除掉,就會發現:幾乎所有排名最靠前的國家都有市場、法治、民主、科學四位「先生」。反之,凡是這四位「先生」不太像樣的國家,幾乎都是最落後的國家。至於那些處於中等發展水平的國家,可能有著這樣的一兩位或兩三位「先生」,卻缺少那樣的兩三位或一兩位「先生」。因此,要說現代化離不開這四位「先生」,應該是有相當把握的。

對今日中國來說,實行「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證明我們是歡迎「市場先生」的,「民主」與「法治」成為核心價值觀證明我們是歡迎「民主先生」與「法治先生」的,「科教興國戰略」證明我們是歡迎「科學先生」的。儘管如此,時至今日,仍然有不少人試圖要否定這四位「先生」的價值,甚至不惜主張要走回頭路,這確實令人不安。筆者試圖藉助此文,把這四位「先生」的要義與邏輯講清楚,並粗略探討中國當下面臨的關鍵問題與下一步的選擇。

「市場先生」:市場制度是經濟增長的引擎

財富增長當然離不開市場,沒有哪一個市場不發達的國家實現過長久的繁榮。 從歷史經驗來看,幾乎哪裡都有市場,但這不意味著哪裡都有市場經濟。張擇端的《清明上河圖》以十分精妙的筆法勾勒出北宋汴京(今開封)商業發達與經濟繁榮的景象。可以說,北宋開封就有著相對發達的市場,但這並不意味著北宋就有發達的市場經濟。

市場固然是一個場所,但更是一種制度。如果沒有有效制度的支撐,市場作為一個交易場所大概只能發展成為小規模的集市。成熟的市場制度有三個支柱:一是產權保護,二是經濟自由,三是契約的強制執行。產權保護解決的是激勵問題。如果沒有產權保護,要麼鼓勵人們巧取豪奪,要麼無法塑造穩定的可預期性而導致行為短期化,兩者都無法提供可持續的激勵。經濟自由解決的是資源配置問題。從計劃經濟失敗的經驗來看,主要依靠權力來配置整體資源並不是一種有效的方法。市場主體基於供求變化、通過自由競爭來解決資源配置問題,是目前最有效的方式。考慮到動態因素,經濟自由也是最有利於創新的一種制度安排。契約的強制執行解決的是公平交易問題。沒有一個市場可以完全阻止人淪為貪婪的不公平交易者。坑蒙拐騙和巧取豪奪的行為時刻威脅著正常的市場制度。如果不能阻止這種行為,市場制度就難以維繫。所以,市場主體自由達成的契約能夠得到強制執行,就成為市場制度的另一個支柱,而這有依賴於國家與法律體系的強制力。

人類近現代史上最重要的事件是率先發生在英國的工業革命。過去,人們通常把工業革命視為一批機械師發明紡織機、瓦特改良蒸汽機以及小型作坊擴建為大型工廠的過程。從這種視角看,工業革命主要是一場「技術革命」和「工廠革命」。然而,更嚴謹的經濟史研究揭示,工業革命更是一場制度革命。比如,在英國工業革命之前,西歐早已孕育了一場影響深遠的商業革命。可以說,商業革命是工業革命的先導,市場制度是工廠制度的前提。而美國著名經濟學家道格拉斯·諾斯則認為,政治體系的變革和立憲政體的確立使得英國能以更可靠的方式保障產權,從而觸發了工業革命。與之相比,近代法國與西班牙難以建立起有效率的產權制度,而問題還是出在政治上。

同樣,在城市工商業一度相當繁榮的中國古代社會,皇權的隨意性和政府的任意妄為使其無法產生根本性的經濟革命。進入20世紀中葉以後,中國開始盛行的計劃經濟模式也排斥市場,因而無法使中國真正邁入工業革命時代。如果說從1978年至今的「中國經濟奇蹟」有一條主要經驗的話,那就是——「把市場請回來」!簡單地說,中國經濟奇蹟的三個關鍵驅動因素是:通過價格改革和市場化改善了資源配置的效率,通過所有制多樣化和產權制度改革改變了激勵結構,通過對外開放使得利用國外資本、技術、管理經驗與大規模市場空間成為中國經濟起飛的重要資源。所有這些的核心是「把市場請回來」。所以,把中國經濟奇蹟主要歸因於政府管制更有效,無疑是一種誤讀。

但是,令人憂慮的是:當市場化改革使今日中國完成初步的工業化和城市化、經濟總量躍升全球第二之時,有些人開始忘記或無視中國經濟奇蹟的真正原因,反過來質疑改革的貢獻與市場的價值,甚至把改革不到位所導致的諸種社會失衡歸因於改革和市場本身。自本世紀以來,不少人發出了整體上質疑市場的聲音。在某些領域,不僅政府不相信市場、更相信國家力量,而且民間也不相信市場、更相信國家力量。可以說,計劃經濟思維在這片土地上至今仍陰魂不散。很多人乾脆把環境污染、貧富懸殊與道德潰敗都歸因於市場本身。他們沒有想到的是,這些問題的產生與其說是市場失靈,不如說是政府失靈。一個有效的例證就是,市場經濟更成熟、市場制度更完善的國家並未出現如此嚴重的社會失衡。

對市場經濟的質疑還跟知識界的普遍認知有關。即便在那些自詡為自由的堅定支持者中間,也並不總能找到市場制度的堅定支持者。在背景各異的知識群體中間,也充斥著大量的市場經濟和市場制度的整體批評者。這還不是中國知識界的特例。在歐洲,不少傑出的知識分子都是市場制度的整體批判者。自美國著名經濟學家弗雷德里希·哈耶克在1944年公開宣稱擔心歐洲眾多知識分子滑向反市場的一側以來,這種意識形態的趨勢似乎並未真正改變。

從制度和政策上講,中國自1978年啟動經濟改革,到1992年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但時至今日中國市場化的進程並未完成。首先,包括政府與國企在內的國家力量仍然控制包括城市土地、能源與礦產資源、規模龐大的國有經營資產在內的大量經濟資源。這些經濟資源有的屬於公共品或准公共品部門,有的則屬於競爭性領域;有的屬於戰略性資源,有的則屬於普通資源。國家力量以這樣的規模和比重控制經濟資源,會導致兩個結果:第一,很多產業的激勵結構由於產權制度而受到扭曲;第二,市場是否能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就成了一個問題。

其次,在經濟生活中,政府仍然扮演著過度管制者與過度審批者的角色。在很多本來沒有必要設立管制或審批的領域,出現了行政權力過度介入的現象。此外,過度的管制和審批還導致了嚴重的尋租現象與腐敗問題。在最近的反腐行動中,國家發改委成為重災區,就與該委過大的管制權與審批權有關。再進一步說,過度管制與過度審批導致資源錯配與嚴重腐敗的同時,甚至都不能解決好與管制與審批本身有關的事項。比如,在中國的食品與藥品領域,出現了過度的管制審批與嚴重的產品質量問題同時並存的困局。

再次,中國的很多社會領域存在市場化嚴重不足的現象。一些領域積弊深重,甚至還維持著1978年之前計劃經濟時代的基本管理模式。舉例來說,與一般經濟部門相比,中國的教育、醫療、影視傳媒等領域市場化嚴重不足。這一方面導致國民對這些領域的滿意度很低,另一方面導致投資者無法展開有效的公平競爭。比如,醫療領域的一些問題也是市場化嚴重不足導致的。當然,在整體醫療資源缺少市場准入和市場化格局之前,單方面搞醫院的市場化經營改革,只會導致更多問題。再比如,戶籍制度改革的滯後也是社會領域市場化不足的一個焦點問題。有人總擔心,放鬆戶籍制度會導致中國特大城市人口爆炸,公共資源透支。但是,只要看看已開發國家的人口自由流動,就會知道只要相應的配套改革能夠跟進,這就不會是什麼問題。另一個大問題是,很多政府機構仍然喜歡用計劃經濟的舊思維來管理21世紀的新事物。舉例來說,在快速膨脹的機動車領域,從車牌到道路行駛許可,計劃經濟思維的管制模式又開始抬頭。中國多個主要城市出現了汽車限購、本地車輛限號、外埠車輛限行等管制措施。筆者想問的是:在沒有必要干預的社會領域,為什麼不大膽放手讓市場來調節呢?如果某些干預確屬必要,為什麼不採取更靈活、更市場化的干預方式呢?至於另外的問題,比如道路資源不足,為什麼不通過改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來解決呢?筆者認為,今天的中國,不是需要更少的市場,而是需要更多的市場。

「法治先生」:法治國家的前提是政府要守法

如果說市場經濟需要確定的規則,那麼沒有法治就沒有市場經濟。國內法學界過去反覆討論的是法治與法制的差異。一般認為,法制有兩個含義:一是法律制度,二是指把法律作為統治國家和治理社會的手段。而與法治相對應的法制是後者,亦即「用法律來統治」(rule by law)。所以,法制意義上的法律只是一種統治或治理手段,大體上是服從於政治的。法治則與此不同,其本意是「法律的統治」(rule of law)。在法治的制度框架下,法律超越於政治,成為至高無上的統治與治理規則,即法律至上。

但是,問題來了,是否所有基於法律的統治都可以稱為法治呢?當然,這個問題存在爭議。但從近代自然法學派到今天強調權利至上的法學家們會認為,如果法律沒有依據合理的規則和程序來制定,如果法律本身不以保護公民權利為目的,如果法律條文可以根據統治者意志隨意更改,那麼這種法律的統治就不能稱為法治。真正的法治是指法律應該尊重某些先驗的原則、基於合理的程序並以保護公民權利為目的。按照英國近代著名思想家約翰·洛克的觀點,法律與政府的首要原則是保護人的生命權、自由權與財產權。今天,洛克所倡導的原則已經進入很多國家的法律體系與相應的國際公約。

在一個法治國家,法律不僅是用來約束普通公民的,更是用來約束政府的。甚至可以說,法治國家的首要規則是政府要守法。如果普通公民違反法律,政府可以用強制力予以糾正;但如果政府本身違反法律,社會可能就缺少制衡政府的有效力量。美國著名學者弗朗西斯·福山在其全球暢銷書《政治秩序與政治衰朽》中說:「我把法治定義為一系列的行為規則,這些規則反映了一個社會內部的廣泛共識,能夠約束一個社會中甚至最有權力的行為者——無論是國王、總統或總理。」他還強調,「如果統治者能夠改變法律以適應自己所需,法治就不會存在。」在福山看來,法治的基本特徵包括:有效地約束統治者、擁有中立的司法體系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簡單地說,政府要守法有幾層要義:一是政府的產生和公共權力的獲得要基於合法的程序;二是政府權力要有確定的邊界,而非不受限制地任意介入經濟與社會的各個領域;三是統治與治理應該基於法律和一般規則,而非臨時性的命令或決定;四是法律與政策不應該與保護公民生命權、自由權和財產權的法治原則相衝突。這樣,與人治國家或命令治國相比,法治的好處在於既有效約束了政府和政治權力,又為公民和社會運轉確定了一般規則。而這兩個方面都是一個政治文明國家不可或缺的條件。

在中國的核心價值觀體系中,這方面的觀念被明確表述為「法治」而非「法制」,中央文件也反覆強調要建設法治國家。但是,法治觀念的淡薄幾乎是中國社會的通病。早在中國近代首創共和政體的嘗試中,政治家不遵守共和憲法構成了當時政治轉型的最大阻力之一。不僅袁世凱這樣滿腦子帝王觀念的政治家不守憲法,而且孫中山這樣共和政體的開創者也不守憲法。時至今日,一個世紀已經過去,中國社會已今非昔比,但法治觀念的淡薄仍然是一個普遍問題。特別是,政府並未成為守法的典範。筆者的觀察是,從高級官員到基層公務員,很難說多數人已經具備現代法治觀念。不少政府機構和官員行使權力與制定政策時還很少考慮法律原則,而更多地考慮權宜之計。結果,不少立法和政策可能弊端叢生。問題的另一面是普通公民遵從法律、信仰規則的觀念並未深入人心。人們每遇重大問題寧願找政府,也不願找法官,就是一例。看來,法律至上的觀念要深入人心並非易事。

從制度和政策上講,法治不彰的首要問題是政治權力不受法律約束,或者說政府並未嚴格守法。凡政治權力超越於法律之上,必定導致法治不彰。單從權力行使過程來看,政府權力缺少確定的範圍和邊界,以及政府權力在行使過程中缺少必要的制約,是中國目前的現實問題。而本屆政府提出的「權力清單」制度,其用意就在於限定政治權力的範圍和邊界,並使其權力行使過程受到更為明確的約束。李克強總理曾在2014年兩會期間的記者招待會上說,對政府主體,要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對市場主體,要做到「法無禁止即可為」。這是政府主要領導人對法治理念的力挺。當然,政府要守法,繞不開的問題是政治權力的獲得應該基於合理的規則與程序。

另一個突出問題是,中國目前的立法與政策制定過程還缺少「合法性審查」與「合憲性審查」。很多立法與政策的出台,考慮的是各種各樣的行政便利,而容易對公民權利構成不必要的限制乃至侵犯。這樣就有可能違背了法治本來應該服務的目標,即保障公民的生命權、自由權與財產權。比如,從國務院部委單方面確定稅率到地方政府的車輛限購限行規定,從中央國有單位人事招聘限首都戶籍到農民工子女就業地教育資格受限,都是很難經得起嚴格拷問的立法或政策。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在決議中明確提到「合法性審查」問題,並且認為「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既然如此,立法與政策制定過程中的「合法性審查」與「合憲性審查」應該儘快提上議事日程。筆者認為,全國人大和最高法院應該在這方面扮演更積極的角色。

此外,從細節上講,很多不當立法與政策的出台,一個技術性原因是立法與政策制定過程缺少公開辯論的程序。在很多已開發國家,立法過程幾乎都需要經過公開辯論和三讀程序。更為嚴格的立法和政策制定過程的好處是,可以充分考慮正反兩方面的見解,兼顧不同群體的利益和主張,從而使立法與政策的出台更加審慎,避免弊端叢生的立法與政策出台。

「民主先生」:政府為何響應以及如何問責

既然法治國家的前提是政府要守法,那麼如果政府不守法,那又該怎麼辦呢?從歷史經驗來看,政治文明國家與政治野蠻國家的主要區別在於統治者是否被馴服。馴服統治者的主要辦法,就是民主的規則與程序。孟子說「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他早在2000年前就把「民」(民眾)置於「君」(統治者)之上了。而現代意義上的民主,基本原則是主權在民,這意味著公民共同體成為委託人,統治者成為代理人。既然如此,統治者「為人民服務」是最正常不過的事情。至於統治者有沒有服務的資格、服務得好不好,都應該有人民說了算。從更一般意義上說,統治者被馴服的標誌包括:統治者經由合乎民主原則的制度與程序產生,統治者不再擁有政治特權,統治者行使政治權力的過程受到約束和制衡,統治者要承擔相應的政治後果並接受政治問責,等等。

當然,僅有原則是不夠的,民主還是要落實為程序。就目前的經驗來看,經由自由公正的定期選舉來決定統治者的人選,是實踐民主的主要方式。選舉的一邊是擁有選票的普通公民,另一邊是提出政綱的政治家。當選票能夠決定政治家的執政資格及其政策受歡迎程度時,後者就不得不對前者的政治偏好與利益訴求做出回應。所以,自由公正的定期選舉,塑造的是一種統治者對普通公民的響應機制。與響應機制相匹配的是問責制——意指政治家與官員需要承擔自己施政行為的政治後果。從程序上講,作為代理人的統治者定期向委託人及其代表機構報告實際的工作狀況,是問責制的日常表現。但在實際政治過程中,真正能夠約束政治家的一個主要規則是,乾得不好或不受歡迎通常都必須去職。

需要說明的是,這並不意味著民主條件下的統治者或政治家不需要權威或尊嚴。相反,他們同樣需要權威與尊嚴。但是,這種權威與尊嚴來自於人民的多數認可和自願服從。一個合格的民主派政治家應該懂得通過合法地獲得權力、有節制地行使權力與增進人民的福祉,來贏得真正的權威與尊重。當然,優質民主不惟獨需要優秀的政治家,也需要優秀的公民。對合格的公民來說,他們應該恪守的規則是——既珍惜自己的政治權利,又能夠服從合法的政治權威;既善用民主手段來表達訴求,又不會對民主索求無度。

在近現代思想史上,民主總給人以兩種不同的印象。對一部分人來說,民主的價值受到珍視;對另一部分人來說,民主的理念受到質疑。有人擔心民主方式無法產生優秀的統治者;有人擔心民主可能會妨礙市場制度的運轉;還有人甚至認為民主或可侵犯自由與導致「多數暴政」。當然,民主並非萬能,民主可能帶來諸種弊端。而從經驗來看,當民主與法治攜手時,民主才更有可能保障權利與自由;當民主與市場並進時,民主才更有可能帶來經濟繁榮;當民主與科學互補時,民主才更有可能實現善治。

中國自近代以來,民主就一直是一個高懸於空中的政治夢想。在帝制時代與戰爭時代,很多仁人志士為了實現中國的民主夢奔走呼號,拋頭顱灑熱血。孫中山先生早在19世紀末就提出了「創立民國」的政治主張——民國即為民眾之國。至於開頭提到的陳獨秀先生,他認為惟有德先生與賽先生「可以救治中國政治上道德學術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毛澤東1945年曾與民主人士黃炎培有過一次著名的政治談話,在回答如何打破歷史周期率時他說已經找到了新路——「這條新路,就是民主」。鄧小平則多次強調,「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從這些言論來看,民主是中國過去一個多世紀的政治夢想。中國必須走政治民主道路,業已成為許許多多中國人的共識。如今,民主又成了中國的核心價值觀。

儘管如此,在政界、知識界和公共領域,仍然有不少人質疑民主的價值與功用,相當一部分人甚至還反對民主。比如,不少人用素質論來否定民主的價值;比如,有不少人用文化特殊論來質疑民主對中國的適用性;再比如,還有不少人乾脆把民主貼上西方價值觀的政治標籤——這樣的文字甚至還出現在官方主流媒體上。此外,還有不少人從更加學理的視角來反思,民主是否能選出夠格的政治領導人、能否提升政府效能以及能否帶來善治?當然,對一個尚未完成現代政治轉型的國家,這樣的思想觀念並不出人意料。即便像德國這樣的一流發達的國家,一直到20世紀六七十年代之後,該國國民才逐步確定了民主價值觀。而此前,包括政治精英與知識精英在內的很多德國人一直試圖在非民主的道路上尋求國家發展的另一種可能性。

從制度與政策上講,中國下一步民主建設的首要問題是落實民主的制度和程序。人民主權的原則、公民政治參與的原則、政治問責的原則、權力制衡的原則能否落實,關鍵是相應的政治制度與政治程序是否能得到強化。如果這些民主原則不能在制度和程序上得到保障,民主建設就會成為一句空話。在目前的制度框架中,權力過大,權責不清,組織內民主建設不足,選舉與公民參與制度保障欠缺,以及人民主權原則尚未充分落實為操作程序,等等,都使得民主的制度和程序建設成為一個薄弱環節。

其次問題在於民眾主動參與不足和自治能力養成不足。這個問題,當然與民主制度和程序建設的不足有關。沒有制度保障,何來公民主動的政治參與和自治能力的改善?儘管如此,民眾政治參與和自治能力又具有一定的獨立性。因為民眾主動參與意識的提高,民眾自治能力的養成,民眾珍視權利習慣的塑造,甚至民眾主動爭取政治權利的做法,客觀上都有助於改善民主的制度與程序。反過來說,如果民眾政治參與和自治能力不足,即便有相對完善的民主制度和程序,恐怕還無法造就一個成熟、穩定、有效的民主社會。

此外,值得警惕的是,中國當代史揭示:對民主建設最不利的是高級領導人權力不受約束和民眾個人崇拜情結相結合的情形。這很可能會導致非常可怕的後果。歷史上,中華人民共和國主要創始人毛澤東領導國家的後期就出現過此類情形,對國家與社會造成的損失是難以估量的,其中的政治教訓也是非常深刻的。過去幾年,西南某市曾經出現過這樣的苗頭。那麼,未來是否還會出現這種高級領導人權力不受約束與民眾個人崇拜情結合流的情形?如果是這樣,中國的民主建設不僅不會取得任何進步,而且還會導致嚴重倒退。所以,這是最值得警惕的事情。

「科學先生」:知識創新與科學進步的緣由

德先生固然重要,但倘若沒有賽先生,一個國家的國民缺乏必要的科學素質,也是無法實現善治的。現代社會與傳統社會的主要差異表現為科學知識積累的數量與知識創新的速度。英國著名哲學家卡爾·波普爾認為,人類社會發展的本質在於科學知識的有效積累。在經濟史學者看來,18至19世紀的工業革命並非由科學革命直接驅動,但也得益於歐洲長期的科學知識積累。工業革命之後,人類社會更是逐漸步入了一個以系統的組織方式來積累和創新知識的全新時代。這使得人類科學進步和知識創新的方式發生了巨大變化——由消極模式變為積極模式,由個人創造改為組織創造,由偶然發現轉向系統研究。

自工業革命以來,人類系統的科學進步與知識創新主要依賴於三種方式:一是19世紀以來基礎教育從已開發國家向不已開發國家的逐漸普及,以及與此相關的價格低廉的教科書的流行;二是自洪堡在德國首創研究型大學以來,一流大學逐漸完成了從神學教育和博雅教育向前沿科學研究的轉向;三是自德國西門子公司首創公司研發部門和設立實驗室開始,一流大型公司和高科技創業公司成為人類技術革新的主要引領者。這樣,基礎教育和教科書促進了科學知識的有效傳播,大學和公司成為基礎科學與應用技術創新的組織載體。結果,人類從19世紀到20世紀邁向了一個科學技術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實現創新的時代。以最近20年為例,人類僅僅在計算機、移動通信與網際網路領域的知識創造和技術創新就是人類過去的任何時代無法想像的。

值得提醒的是,人類的知識不僅包括科學、技術、工程和生產的知識,而且包括國家、制度、法律與治理的知識。如果說前一種知識是與直接創造財富有關的,那麼後一種知識則是與使創造財富成為可能的制度框架有關的。在人類工業文明的發源地英國,不僅查爾斯·達爾文、艾薩克·牛頓這樣偉大科學家的頭像印在英鎊紙幣上,而且亞當·斯密這樣偉大社會科學家的頭像同樣印在英鎊紙幣上。實際上,社會科學知識是人類科學知識體系的一個部分。而在一些國家,社會科學知識卻容易受到忽視,但其實後一種知識同樣重要。

一個國家即便有了「市場先生」、「法治先生」和「民主先生」,但倘若沒有「科學先生」,該國仍然沒有多少機會成為一個已開發國家,更無法成為人類文明新的創造中心。對發展中國家來說,如何通過教育普及已有的科學知識,如何通過科學研究拓展「科學的邊疆」,如何通過企業活動促成科學知識向產品與服務的轉化,都是關鍵問題。

對中國來說,近現代意義上的科學是西方的舶來品,中國古典文明的一大缺憾是科學精神的相對不發達。儘管李約瑟博士在《中國科學技術史》中記述了古代中國在技術上已經達到了傳統社會的非凡高度,但這些技術成就與近現代科學尚有很大的差異。探討「李約瑟之謎」時,有學者認為,神秘主義的流行嚴重抑制了中國古代的科學進程。還有人認為,中國皇權社會的科舉制度和對社會精英的評價機制,使得科學精神不受重視。時至今日,儘管中國基礎教育已經普及且高等教育入學率已經超過了很多中等收入國家,但中國社會的科學精神仍然比較匱乏。比如,很多人還相信基於神秘配方的神奇滋補品,並將其作為看望長輩的節日禮物;比如,在涉及轉基因食品的重大爭論中,只有少數討論是基於科學原理的,多數則是新聞報道似的渲染;再比如,很多重大公共政策的討論與決策並未引入嚴格的科學評估流程,而是著眼於各種各樣的權宜考量。

從制度與政策層面看,如果說一國的科學進步主要取決於有效知識的積累、傳播與創新的話,那麼中國目前尚有很大的改進餘地。首先,儘管基礎教育已經普及,但中國國民的科學素質尚不能令人滿意。據媒體報道,中國科技館原館長王渝生曾經說,中國具備科學素質的人口比例「不超過2%,與國外相差超過十倍」。這種說法可能存在爭議,但一個長期從事科普工作的專家得出這樣的結論至少應該引起注意。香港經濟學家張五常認為,中國青年群體整體的邏輯思維能力還比較差。這一說法也在網際網路空間中得到了印證。比如,重大公共事件出現以後,很高比例的網民首先不是弄清事實和進行邏輯分析,而是根據預設立場進行站隊。所有這些,都說明中國基礎教育階段的科學思維訓練需要進行系統的反思。根據筆者對中學教育的觀察,目前語文、政治和歷史等學科的一些出題方式,不僅不符合科學原則,而且是反科學的。這無疑會敗壞年輕一代的邏輯思維能力。

其次,現代大學——特別是一流研究型大學——是知識創新與科學進步的重鎮,因此大學體制是否合理極其重要。大學以求真為本,科學研究的任務是探索未知。因此,任何預設意識形態立場的研究實際上都不是嚴肅的科學研究。從這個角度講,能否恪守學術獨立,是決定大學能否推動知識創新與科學進步的關鍵。而在科學研究中過分強化意識形態標準,會極度損傷大學的學術研究能力。此外,政府過度介入科學研究——包括在科學研究領域確定評價標準、設立過多項目等——都可能會帶來長期的負面影響。這樣做的結果是,官僚化與行政化的標準往往會取代真正的科學標準。在這一方面,政府應該減少過多的科研項目經費,大幅增加對大學基礎研究的一般性資助,而把決定經費投向的權力交給大學和科學家群體。政府還應該退出一般的科學研究評價領域,進行科學評價的恰當主體是國內外科學同行,而非政府機構或高級官員。特別值得提醒的是,政府試圖左右社會科學研究的傾向也不值得提倡。實際上,政府被視為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主要「客戶」的國家,社會科學都不會出現真正的繁榮。

最後,如果想讓大型公司與高科技創業企業成為推動技術進步的有效主體,政府最需要做的其實不是對具體項目的資助和扶持,而是創造自由、公平的市場環境。按照美國著名管理學家麥可·波特的研究,日本政府在20世紀後期大力扶持的產業絕大多數都沒有獲得全球性的競爭力。對中國企業來說,他們最需要的是有效的產權制度、自由的經營環境以及優越的社會基礎設施,而非政府的定向扶持。以汽車這樣高度競爭性的產業為例,國有資本比例過高、汽車企業設立的嚴格許可以及生產銷售等環節的過度審批,都會影響了中國民族汽車工業的整體進步。實際上,像特斯拉這樣的電動車產品幾乎不可能率先出現在中國(當然,這家公司的前景還不明朗),原因不在於具體的汽車技術,而是國有資本主導的市場可能缺乏足夠的創新激勵,同時政府的各種管制與審批可能已經扼殺了這類創新。

總之,全球發展經驗揭示的是現代化離不開這四位「先生」。同樣,中國現代化也應該離不開這四位「先生」。「市場先生」關係到財富增長與經濟繁榮,「法治先生」關係到約束政府和社會規則,「民主先生」關係到公共部門治理的有效性,「科學先生」則關係到知識創新與科技進步。

放眼全球,世界上沒有哪兩個國家的現代化路徑與模式是完全相同的,但是一個國家從傳統社會邁向現代社會的一般邏輯可能是相似的。至少從經驗上看,沒有這四位「先生」,一個社會註定會被排斥在現代文明世界之外。如果向俄羅斯文豪托爾斯泰先生請教這個問題,他或許會這樣說:「現代國家都是相似的,而落後國家各有各的不同。

本文原載於《東方早報》(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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