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春,一位身材矮小的「婦女」提著一個大藤條箱,急匆匆地走進了天津火車站的候車室。便衣忻警官看到後,立即走上前去幫忙。可沒成想,竟然發現了一個輕功了得的飛賊,破獲了一起頗為離奇的偷竊大案!
「大嫂,我來幫你拿吧。」警官伸手去接婦女手中的藤箱,卻意外地感到非常沉重,自己單手提很吃力。
婦女警覺地望了他一眼,沒有說話,而是快步找到一個座位坐下,並把藤箱放在相鄰的一個空位上,然後低下頭打起了瞌睡。
不一會,候車室就坐滿了旅客。
這時,走進來一名挺著大肚子的孕婦,看到她站得很辛苦。忻警官就走到正在低頭休息的婦女面前,請她把藤箱放到地上,好讓孕婦坐下休息一會。
不管怎樣勸說,可這名婦女並不買帳。忻警官有些氣急了,就伸手去拉她的藤箱。
婦女一看,顯得十分緊張,揮拳朝他的頭部打來。忻警官回手一擋,意外地打掉了婦女頭上的假髮。
「原來是個扮女裝的大男人!」
就在忻警官吃驚之際,這名男子已經拎起箱子,迅速跑出了候車室。
忻警官見此,知道必有隱情,立即呼叫增援。當一群人追著男子跑到站台時,就見他急奔兩步,抬腳一蹬一竄,竟然躍上了駛進站台的火車車頂。
當警察緊急喊停列車時,那名男子已經不見了蹤影。好在男子逃得狼狽,不得不捨棄了手中沉重的藤條箱。
箱子被帶回鐵路派出所,當眾人打開箱子一看,頓時傻了眼:滿滿一整箱的鈔票!這麼多的錢,在場的所有人都沒見過!
經過仔細清點,這些面額都是10元的人民幣,一共有100扎,合計整整10萬元。
1980年,10萬元是個什麼概念?一個普通工人一個月的工資大概30元,按一年收入300元算,一個人要干333年才行。
如果是合法財產任誰也不會放棄不顧,這筆錢一定來路不正,那逃走的男人又是誰呢?
辦案民警在藤條箱子底層發現了一張郵寄挂號標籤紙,上面留有:「河南汝南某家溝」的文字。
某家溝是一個只有6000多人的小鎮,鎮上只有一個郵電所。按照投遞員給出的線索,很快查到了這件貨物的真正收件人是供銷社社員劉敏華。
劉敏華出生於廣州一個大富豪家庭。在特殊年代,他被下放到汝南某家溝接受監督改造,因常年處於緊張、害怕之中,他得了嚴重的抑鬱症。
就在前不久,劉敏華得到上級通知,按照政策他可以調回廣州原籍工作。
劉敏華是此案的唯一線索,就在辦案人員打算從汝南前往廣州取證時,卻恰好遇到了劉敏華的親妹妹劉敏英,而她正是為這10萬元的失款來的。
劉家的資產在60年代被凍結,直到這兩年,才落實了政策,陸續收回了財產。
一年前,老父親病危時留下遺囑:把所有財產平分給所有子女,其中劉敏華分得10萬元。
劉敏華從妹妹那裡借了一個藤條箱,就把這筆錢帶回了汝南。除了放錢之外,劉敏華還將一些重要的信件、筆記等放到箱內。
劉敏華在平反回廣州後,因為病情嚴重,住進了廣州市精神病醫院。劉敏英趕去探望時,卻發現哥哥裝錢的箱子不見了。她當即報了警,並趕到汝南請求當地公安協助查找。
這才遇到了,前來調查這筆巨款失主的專案組民警。錢款歸還了失主,可盜竊錢財的人到底是誰呢?
為了查清真相,專案組來到劉敏華居住的小鎮,對其社會關係網展開調查。最初選定的懷疑對象是劉敏華的3個朋友:胡清平、沈阿大和胡家詩。
這三個人經常到劉敏華家中喝酒,也聽他說起過家中有筆巨款。可經過專案組仔細排查,3人都有證人證實根本就沒去過天津。
這條線索斷了,只能從頭梳理,辦案民警開始從鎮子裡會武功的人查起。排除老人和婦女,還剩下900多名成年男子。
最終鎖定了一個名叫李錫誠的中年男子,他曾經在縣雜技團做過小丑演員。因輕功了得,他還學會了雜技團中的「空中飛人」絕技。
當警察找到李錫誠時,他沒有再反抗和逃跑。而是老實交代了作案的經過:
離開雜技團後,李錫誠被分配到公社供銷社當了一名股長,在這裡認識了「酒鬼」社員沈阿大。
有一天,沈阿大醉酒後,炫耀他的朋友劉敏華很有錢。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從此,李錫誠開始留意起劉敏華的作息。
就在劉敏華動身要回廣州的前一天,李錫誠動手了。他用輕功跳進劉敏華屋裡,神不知鬼不覺地盜走了裝有巨款的藤條箱。
得手後,李錫誠不敢花這筆錢。他想起有個朋友在東北淘金,便打算去找朋友,把這筆錢換成黃金,再帶回來光明正大的使用。
當他乘坐火車,在天津站換乘時,被便衣警察識破。丟了錢的李錫誠,便老老實實地回來上班了。
至於李錫誠偷這筆錢的原因,是因為女兒得了重病急需醫治。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李錫誠愛女心切可以理解,可惜他用錯了方法。念及他沒有造成實質上的危害,以及在最後抓捕時,他停止了反抗的行為。警方替其求情,最終法院判處其無期徒刑。(按照80年的法律,盜竊金額特別巨大者,是可以判處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