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被否,30家撤回!2023年1-10月北交所IPO終止企業情況匯總

2023-11-08     梧桐樹下V

原標題:2家被否,30家撤回!2023年1-10月北交所IPO終止企業情況匯總

文/梧桐數據中心

2023年1-10月,北交所共有32家企業IPO終止,其中2家被否,30家撤回,具體如下:

2家北交所IPO被否企業情況如下:

一、浙江天松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天松醫療是一家專業從事內窺鏡微創醫療器械研發、生產、銷售和服務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公司主要產品為由醫用內窺鏡和微創手術器械組成的內窺鏡微創醫療器械、微創診療配套設備和一次性手術器械。

公司前身成立於1998年8月,2012年10月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發行前總股本為4,562.50萬股,不存在分公司,共有1家全資子公司和1家控股子公司。截至2022年6月底,員工總計204人。

(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徐天松直接持有公司34,153,000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74.8559%,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徐斌頂直接持有公司3,420,500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7.4970%,徐斌峰直接持有公司3,358,000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7.3600%;徐天松與徐斌頂、徐斌峰系父子關係,三人合計持有公司89.7129%的股份;同時,徐天松擔任公司的董事長,徐斌頂擔任公司的總經理,徐斌峰擔任公司的董事、副總經理、核心技術人員,對公司的發展和決策有重大影響。徐天松及徐斌頂、徐斌峰父子三人一直對公司實施共同控制,為公司共同實際控制人。

(三)報告期業績

報告期內,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11522.35萬元、9582.55萬元、10522.87萬元、5248.99萬元,扣非歸母凈利潤分別為3875.85萬元、3003.13萬元、3564.01萬元、2113.73萬元。

(四)發審會議詢問的主要問題

1.關於研發人員薪酬。報告期內,發行人銷售費用率和研發費用率遠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銷售人員和研發人員平均工資遠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請發行人:(1)說明報告期內各項社保、公積金、福利費的費率及繳納情況,扣除上述各項工資附加後銷售和研發人員的實際工資水平。(2)按姓名、人員年齡、工齡、入司年限、崗位、職級、專業、學歷、技術專長、主要研發成果、在研項目等列表說明截至2022年末研發人員情況,並對發行人研發能力、研發費用歸集合理性進行分析說明。(3)結合研發人員薪酬最高值、最低值、中位數等相關數據,進一步說明研發人員薪酬占比低於同行業公司水平的合理性和真實性,以及研發人員研發能力與發行人業務發展規劃是否匹配、產品的技術先進性及保障未來收入增長的措施等。請保薦機構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並對上述研發人員是否存在其他兼職收入、研發人員相關親屬有無在發行人處任職或經銷商處任職情況進行核查。

2.關於經銷模式的商業合理性。發行人前員工和實際控制人的親屬為發行人主要的經銷商,經銷商的銷售單價是發行人的銷售單價的2-8倍。請發行人說明:(1)上述情況的商業合理性,是否違背行業慣例。(2)報告期主要經銷商的實際經營業績情況。(3)經銷商是否存在商業賄賂和代墊成本費用的情形。(4)發行人銷售人員人均工資5.44萬元,低於康基醫療的9.20萬元,請說明在上述銷售人員人均工資水平相差近一半的情況下得出「不存在重大差異」的結論是否合理。請保薦機構、申報會計師對上述問題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3.關於募投項目。(1)報告期內,發行人的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11,515.56萬元、9,568.92萬元、10,500.64萬元和5,239.73萬元,最近一期末發行人3年以上庫齡存貨占比29.13%,其中庫存商品3年以上庫齡占比35.48%,呈上升趨勢,並且遠高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同時發行人存貨周轉率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請發行人結合報告期的收入變動情況、存貨周轉率情況、市場需求和開拓、產品規劃和技術來源等,進一步說明募投項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量化分析募投項目對發行人經營業績的影響。請保薦機構核查上述問題並發表明確意見。(2)發行人披露未來仍將以經銷商模式為主。請發行人補充說明在該模式下大幅擴大營銷中心面積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詳細說明營銷中心的功能面積分布,未來3年營銷團隊的人員規劃,新建營銷中心能否得到有效利用,是否將空置或者轉作其他用途。

二、湖北龍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龍辰科技主營業務為薄膜電容器相關BOPP薄膜材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公司產品主要分為基膜、金屬化膜兩大類。公司為高新技術企業,2021年被認定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湖北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湖北省支柱產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培育企業,2022年被認定為湖北省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產品)、湖北省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試點示範企業。

公司前身成立於2003年11月,2011年6月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發行前總股本為9,043.8839萬股,共有3家控股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底,員工總計332人。

(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林美雲直接持有公司59.33%的股份,為公司的控股股東,擔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能夠對公司的日常經營和重大決策產生重大影響,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林美雲持有公司股票5,365.89萬股,占公司發行前總股本的59.33%。

(三)報告期業績

報告期內,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10877.93萬元、25222.51萬元、34381.85萬元,扣非歸母凈利潤分別為263.41萬元、4061.73萬元、6761.38萬元。

(四)發審會議詢問的主要問題

1.關於江蘇雙凱、浙江凱櫟達及其關聯方。請發行人:(1)逐項列示江蘇雙凱從浙江凱櫟達及其關聯方承接的客戶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是否已發生轉移、轉移時間、框架協議主要內容、協議有效期限、實際已發生交易的數量和金額;江蘇雙凱承接相關客戶後,產品銷售單價、毛利率與之前作為浙江凱櫟達客戶時是否存在差異,如有差異,請說明差異情況及原因。(2)結合江蘇雙凱投產後的產能情況、產能利用率情況、報告期內發行人對浙江凱櫟達以及關聯方的銷售情況、以及江蘇雙凱已實現銷售情況等,說明江蘇雙凱是否有能力承接原浙江凱櫟達及其關聯方原有客戶。如江蘇雙凱產能不足以滿足客戶採購需求的情況下,如何實現與原凱櫟達及其關聯方客戶的交易。(3)按年度列示江蘇雙凱成立以來的營業收入及利潤情況,對發行人當期收入、利潤的占比情況。結合客戶轉移情況、已簽協議、在手訂單等情況,合理測算江蘇雙凱2023年收入、利潤以及對發行人占比情況。(4)報告期內,浙江凱櫟達及其關聯方作為發行人第一大客戶,發行人對浙江凱櫟達及其關聯方銷售數量、銷售單價逐步提升,而江蘇雙凱將全面承接浙江凱櫟達及其關聯方的客戶,浙江凱櫟達又為江蘇雙凱的少數股東,結合上述情況進一步論證江蘇雙凱不屬於重要子公司的合理性。請保薦機構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2.關於全永劍在江蘇雙凱持股的投資收益。請發行人說明:(1)江蘇雙凱公司章程分紅條款中「成熟期」、「成長期」及「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具體標準,以及標準確定的程序、依據等。(2)江蘇雙凱達產後,全永劍通過浙江凱櫟達可獲得的年分紅金額的測算過程和依據,並結合分紅限制條款,說明前述測算金額是否準確、客觀,是否能夠真實反映全永劍獲利情況。請保薦機構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2a149b6bdf8d647f31d787e904fe3ee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