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正式場合中,我們知道常用Mr.(先生)、Mrs.(太太)、Miss(小姐)、Ms.(女士)這些稱呼再加上姓來稱呼他人,那你知道這些英文的具體用法嗎?
1、Mr. 通常翻譯為先生,是mister之略,作為稱呼,可以用在任何男子的姓或全名前面。但是當遇到有頭銜的男子時,往往用諸如Doctor、Professor、President、Prime Minister、Chancellor、Lord、General、Marshal、Secretary-General etc.等等這些稱謂,就不用Mr了。
Mrs. 意為「夫人」,是mistress之略,用於已婚婦女,其後通常接丈夫姓(名)或自己婚後的姓名。
Mr (John) Brown (約翰)·布朗先生
Mr President 總統先生
Mrs (Henry) Smith (亨利)·史密斯太太
Mrs Mary Jones 瑪麗·瓊斯太太
注意,Mrs. 之後接婦女自己婚后姓名的情況主要見於法律文件,此外對有的寡婦也這樣稱呼。另外需要注意的是,Mr. 要用于姓前或姓名前,但不用於教名前,比如一個名叫 John Smith 的人,我們可以稱他為 Mr Smith 或 Mr John Smith, 但不能稱他為 Mr John。
2、在正式場合,介紹自己時也可用 Mr 或 Mrs。如:
I'm Mr (Mrs) Smith. 我是史密斯先生(夫人)。
3、在稱呼某某夫婦時,用「Mr and Mrs+夫姓」的形式,其中的Mr 與 Mrs 一般不能倒過來;用作主語時,謂語動詞也用複數。如:
In addition to her, there were Mr and Mrs Dalby.
除了她還有戴爾比夫婦。
4、有時可用於地方、運動或職業的名稱前。如:
Mr America 美國先生(指美國男子健美冠軍)
Mrs America 美國太太(指美國已婚婦女的選美冠軍)
Mr Baseball 棒球先生(由於表現出色而被評選出的棒球運動員)
5、在口語中(尤其是美國英語中)Mr 的完整形式(mister)可獨立地用作呼語。如:
What's the time, mister?
先生,請問幾點了?
6、當Miss和名字一起使用的時候,一般是對於未婚女士的敬稱。當你不知道女士的姓氏的時候,可以把Miss當作一種稱呼,也可以與姓氏結合起來使用,更可以結合女士顯著的特徵一起來使用。
『I wouldn't know about that, Miss.』 the woman said, backing away.
「我不想知道那件事情,小姐。」這個女人一邊後退一邊說。
7、當你不知道與你交流的女士結婚與否的時候,你就可以使用Ms 這種稱呼,或者對不願被稱為「太太」或「小姐」的女子的稱呼。
直到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在外國Ms.這種稱呼才真正意義上算得上是一種敬稱。而到了上個世紀70年代,Ms.變得非常流行,因為那時女權運動盛行,其地位就和Mr.差不多了。如:
This allowed Ms. Kelley to lay aside money to start her business.
這樣凱利女士就可以把錢存起來創業。
Miss和Ms 都適用於未婚女士或者女士婚姻狀況不明的情況,是否意味著就可以替換使用呢?其實這個時候就要看看女方的偏好了。就比如,有些女士不願意透露自己的婚姻狀況,這種情況就應該使用Ms.這個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