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價格秩序的公告

2020-02-01     保山新聞網

保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

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價格秩序的公告

2020年第1號

按照保山市委、市政府及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依據《雲南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20條措施》(省委省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公告第1號)、《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堅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公告的緊急通知》(雲市監辦發〔2020〕5號)等文件精神,為保持我市市場價格秩序總體平穩,進一步加強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抗病毒藥品及相關醫療器械等防疫用品以及糧、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監管,現將疫情防控期間維護市場價格秩序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廣大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加強價格自律,依法依規行使自主定價權,嚴格執行政府依法制定的價格干預措施和緊急措施。

二、嚴禁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嚴禁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嚴禁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的防疫醫藥用品及重要民生商品,大幅度提高銷售價格;嚴禁違法牟取暴利;嚴禁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嚴禁違反明碼標價規定以及其他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

三、鼓勵廣大群眾積極監督,發現串通漲價、哄抬價格或者其他各類價格違法行為的,及時撥打12315舉報電話進行舉報投訴。

保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1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x66SAnABgx9BqZZIh1G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