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在超市買東西,看到一個4歲多的孩子手裡拿著一輛小汽車,對媽媽說:「我想要這個汽車。」媽媽說:「家裡已經有好多汽車了,咱們不買了,把汽車放回去。」孩子開始哭喊著:「我就要買這個,家裡的不一樣。」這時孩子爸爸走過來說:「不就一個小汽車麼,孩子想要就給他買,又不貴,別讓他哭了。」
這樣的場景在生活中很常見,只要孩子一哭,他的要求就可以得到滿足,不管這個要求是不是合理的。
父母的理由也很相似:「又不是什麼大事兒,先別讓孩子哭了。」
很多父母把這種做法當成是愛孩子,其實不是,這是溺愛。
1.溺愛對孩子的危害
被溺愛的孩子 缺乏同理心。孩子會以自我為中心,習慣按照自己的意願做事,不考慮別人的感受,而同理心是建立健康的人際關係的重要基礎。
被溺愛的孩子 抗挫折能力差。溺愛會讓父母把孩子本來需要經歷的困難和挫折,有意無意去掉了,當孩子真的遇到困難和挫折時,很容易出現崩潰、輕言放棄等問題。
被溺愛的孩子 不會感恩。孩子的要求特別容易滿足,會覺得得到這些是理所當然,不會感恩於他人。
2.哪些做法是溺愛
判斷對孩子是不是溺愛,有一個原則: 是否只考慮了孩子當時的需要和感受,而不考慮對孩子長遠的影響和家長的需要。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溺愛。 簡單用一句話來說明溺愛:你開心就好。
比如孩子要買很多小汽車,爸爸為了讓他開心就買,忘了告訴孩子不是所有想要的東西都能得到。
還有孩子玩手機的問題。如果不給孩子玩,他會各種哭鬧,為了不讓孩子哭,就給他玩。但是從長遠來看,長時間玩手機會影響孩子的專注力、視力,孩子自控力也無法培養了。
還有一種常見的溺愛是家長把孩子該做的事情都做了,包辦代替。孩子學習自己做事情的過程中,能夠體驗克服困難後的成就感,培養很多自理能力,如果家長代做了,就很難培養孩子這些能力了。
3.如何做才能不溺愛孩子
第一, 培養生活自理能力,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很多父母都覺得,孩子還小,做事情慢,做的也不好,還不如自己搭把手幫孩子做了,也能節約時間,減少很多矛盾。
其實,孩子學著自己吃飯、收拾玩具、收拾衣服,好處多多。孩子自己做這些事情,能鍛鍊手的精細動作,小手更靈活。當孩子學會了自己吃飯、穿衣服,不僅很有成就感,還會激發孩子對生活的熱愛,為以後的獨立生活做好準備。
所以,父母要克制代替孩子做的衝動,更多的提供幫助和支持,讓孩子完成自己力所能及的的事情。
第二, 培養規則意識,建立規則,讓孩子知道自己行為的邊界。
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規則對每個人都很重要,這會讓孩子學會約束自己的行為。父母要為孩子設定與年齡和發育水平相符的行為規範和規則,讓孩子知道行為的邊界,比如,兩歲的孩子要知道不能打人,4歲的孩子要知道有禮貌。
設置的規則不要太多,注意培養這些規則:
涉及健康和安全的必要準則。比如,孩子去捅電源,父母要制止;孩子沒完沒了地吃零食和飲料,父母要管。
社會交往中的規則。比如,孩子有搶玩具、打人等危害到別人的行為,父母要管。
日常生活中的重要規範。比如,飯前便後要洗手,按時睡覺等這些好習慣要堅持。
重要的是,規則要堅持。尤其是已經被溺愛的孩子,自由慣了,很難堅持規則,但是只要父母態度堅定,就一定會有好的結果。
第三,培養責任感,讓孩子承擔自己行為的後果。
我的一個朋友小蕊,她女兒經常把玩具摔得七分八裂,媽媽剛說一句,要愛惜玩具輕拿輕放,女兒就會嚎啕大哭。爸爸一看寶寶女兒哭了,趕緊說:「沒事沒事,爸爸再給你買一個。」爸爸這樣的做法,讓孩子學到的是,我不需要愛惜玩具,反正摔壞了爸爸會再買一個。
當孩子不用承擔自己行為的後果,意味著他不需要付責任。而責任感是孩子以後能夠認真學習、努力工作、擁有良好的人際關係的重要保障。
讓孩子承擔自己行為的後果,是非常科學有效的教育方法。
具體怎麼做呢?孩子把玩具摔壞了,可以修一修,修不好就不能玩這個玩具了,也不能買新的,下次孩子就知道要輕拿輕放了;孩子把水弄灑了,趕緊拿毛巾擦乾,孩子逐漸會學會怎麼端水。
真愛孩子的父母,能包容孩子所犯的錯誤,但是錯誤的後果要孩子自己承擔,要知道孩子從錯誤中能得到更好的成長。
生活從來都不容易,用真愛來賦予孩子面對困難的勇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