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對客戶來說,更為重要的便是理賠。
但很多人不知道,保險公司對保險理賠的處理流程,其實常見的理賠流程包括提交申請書保險公司審核回復理賠/拒賠。
在這個流程中就會涉及到「保險公司的調查環節」,出險了,遇到保險公司的調查,你會害怕嗎?
所以今天結合一個在我們協助理賠下的案例來聊聊保險公司的理賠調查。
王女士從前對保險可以說是排斥,因為網上搜保險的新聞,罵的比夸的多。
但身邊朋友生病住院的經歷讓她變得沒有安全感了,關注了大白很長一段時間,她在大白文章的影響下為自己買了儲蓄型重疾險,即使沒得重疾,身故了,或是退保了,都能拿一筆錢回來。不會虧。
2018年9月給自己買了50萬保額的哆啦A保,30年繳,一年9500塊。
單位組織體檢,2019年6月查出了「宮頸原位癌」,住院一周,花費1萬多,醫保報銷後,自費7000多。
看保險合同的時候,王女士發現翻到輕症保障時,發現哆啦A保是保原位癌的。
於是她為自己申請了理賠,9月24日,將材料寄給弘康人壽北京總部,9月27日,弘康的人和她聯繫,表示需要面談一下。
之後對方讓她提供身份證、社保卡、體檢結果等複印件。
他會去醫院、體檢機構調查我歷年門診、住院、手術以及體檢的記錄。
幾天的等待她很焦急,弘康客服聯繫我,說查到她2017年多次在醫院開高血壓藥,不符合健康告知(健康告知有問「高血壓」)。
王女士也很震驚,沒想到幾年前的事都能被查出來。
2017年她的確多次在醫院開高血壓藥,她母親比較節省,她和老公才會用醫保卡給母親買高血壓藥,醫保報銷後,價格便宜些,這樣母親才安心點。
保險公司的調查真有那麼厲害嗎?那以前的就診記錄也能查到嗎?
答案是電子病歷肯定能查到,紙質的不一定會查到。
根據規定:醫院保管了門診病歷,那麼保存期限是15年,住院病歷是30年。
而保險公司調閱這些病歷是站的住腳的:商業保險審核等需要,提出審核、查閱或者複製病歷資料要求的,經辦人員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後,醫療機構可以根據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歷:
而且,就算保險公司去社保局查我們的社保記錄,也不違法,因為我們在買保險時有一項「配和調查」是提到了。
現在醫療系統和社保系統全國聯網,投保前已經患病的情況,保險公司很容易查到。
得到調查結果,查到了醫保卡外借,王女士心裡咯噔一下,是不是賠不了了?
沒想到的是客服給了解決辦法:讓她每年補1950塊的保費(等於高血壓加費承保了),連續補2年(18年投保,19年剛交第二期的保費),即一共補3900塊。
然後弘康人壽會照常賠付。
只要補3900塊,就能賠15萬,當然答應呀~
交完了錢,家裡老人不放心,擔心她補的3900被騙了。無論怎麼解釋,都不聽。
再和保險公司聯繫,讓等結果。
10月31日,收到了弘康的理賠結案通知。
一共收到理賠款159515元。
此外,哆啦A保之後28年的保費(加上補繳的,一年保費11450,等於省了32萬),她也不用再交。
保單會繼續有效。
雖然客戶最終順利理賠,但外借醫保卡確實影響到了她的理賠。
保險公司在理賠調查時是非常仔細的,查社保;查體檢;查病歷;查其他保險公司理賠記錄;如有疑點,更加細緻全面地調查。
所以大家不用懷疑保險公司的調查能力,只要你在投保的時候認真做好如實告知,不要把醫保卡借給別人,那就不用害怕。碰上保險公司的調查,你只管配合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