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劇的父母並不姓京,京劇的子孫也不一定姓京

2019-08-29   戲曲寶

對於戲曲創新,學界爭論不休,有人「戀舊」,有人「嗜新」,各有各的理由。戀舊的人強調,「對傳統要有敬畏之心」。這當然可以理解,但光有敬畏也不行,還要學習、繼承,更要隨著時代發展而有所創新,我們今天看到的傳統其實就是昨天開拓創新的結果。

古代眾多戲曲怎麼來的?顯然不是像孫悟空一樣從石頭縫裡蹦出來的,而是無數藝人為了生計、為了觀眾,不斷學習摸索創造出來的。作為推動新劇種形成的主要動力,民間戲班為了生存不會固守所謂的「原汁原味」而不去增加新元素,他們去外地演出時會經常吸收當地唱腔、歌舞,借用當地方言,乃至最終形成新劇種。有時連名稱也逐漸改變,京劇是典型例子,戲曲評論家陶雄就指出,京劇的父母並不姓京,而是姓徽、姓漢,京劇的子孫也不一定姓京。

中國戲曲不是孤立的藝術,而是向來注重兼收並蓄,比如通過把不同的表演藝術集中在一個場所演出,從而相互學習,相互促進,相互融合。東漢時期張衡的《西京賦》里就有雜技、歌舞等同場演出的記載;北魏時在洛陽的寺廟裡集中演出百戲;唐代長安的廟會上可以看到大量說書、雜技、歌舞等不同表演形式;北宋出現的營業性的「瓦舍」更是常年集中各種技藝演出。戲劇評論家馬也認為,這種集中演出,既促使各種藝術互相競爭,也促進它們之間相互吸收、滲透、融合。經過長期的演出實踐,不同的藝術綜合到一起,成為一個有機的統一體。於是,新的藝術形式誕生了,這就是在12世紀形成的以歌舞手段演故事的中國戲曲。

對於戲曲的創新,有人說,「『嗜新癖』們的盲目『創新』,的確能給戲曲的傳承帶來滅頂之災!」 這是典型的「受害者思維」。戲曲衰落是因為創新太多?這樣的結論令人啼笑皆非。照此邏輯,是不是無創新或創新少的劇種就興旺了?其實,即使沒有所謂盲目創新,戲曲也一樣在衰落。導致戲曲衰落的是保守,而非創新。人家創新人家的,你傳承你的。連這點競爭的勇氣和自信都沒有,還談什麼民族瑰寶、文化遺產?創新是盲目的還是「開目」的,觀眾說了才算,專家說了不算。青春版《牡丹亭》的成功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實際上,戲曲嫁接的成功例子舉不勝舉,粵劇從20世紀30年代就曾大量成功移植國外作品,如根據莎士比亞的《馴悍記》改編的《刁蠻公主憨駙馬》,根據美國電影《郡主與侍者》改編的《白金龍》等。粵劇《瓔珞傳》以中國戲曲嫁接印度梵劇,以中國傳統與印度「時尚」搭配,既反映了對戲曲傳統的尊敬與保護,又表現了對藝術兼容並蓄的開放精神。

如果多數觀眾都「嗜新」,這個「新」就值得考慮了。說「好」或「不好」是評論家的權力,但卻無權阻擋觀眾的判斷。戲曲還是得年輕起來,不能老氣橫秋。你可以喜歡保守的戲曲,但不能阻止觀眾對「新」的追求。面對舞台上描紅、勾眼、吊眉、貼片並翹著蘭花指的中老年男子,當年輕觀眾難以相信這就是「回眸一笑百媚生」的楊貴妃,難以相信這樣的貴妃能讓唐明皇「從此君王不早朝」時,就值得我們認真反思傳統的服裝、化妝、唱腔是否需要改良了。當年梅蘭芳冒著巨大壓力對京劇進行改革,應該也有這方面的考慮。

「嗜新」是藝術發展的一般規律和社會前進的動力,不值得大驚小怪。在戲曲面臨生死存亡的關頭,創新不僅應該得到鼓勵,更應該允許失敗。在不違背法律、不違背道德,不搞色情、恐怖、封建迷信的前提下就應該允許大膽嘗試,「創新」絕不能被視為貶義詞。誠如中國劇協副主席羅懷臻所說:「創新從來沒有槍槍命中,都是大浪淘沙、沙裡淘金,幾代人辛勤努力,創作無數作品,最終能有一點收穫,那將是一個時代的標誌,會對今後產生深遠影響……在充分繼承傳統的前提下,怎麼強調創新都不為過。」

戲曲若不能吸引普通民眾,就會慢慢耗盡血液中的養分,最終成為一具殭屍,那樣戲曲就真的沒「戲」了。我們國家多久沒有新劇種、新流派了?曾經的300多個劇種能夠常年演出的連三分之一都不到,甚至還出現了眾多劇種的「天下第一團」,即只剩一個團「獨唱」的現象,令人唏噓不已。極少數人「戲曲必須保守,不必創新,提倡複製和模仿大師」的觀點,等於讓中國永遠停留在古代農業社會。「學我者生,似我者死!」道理自明,不必贅言。

農業社會和封建制度已經一去不復返了,光靠懷舊是沒有出路的。評論家決不能只想著擊鼓傳花,置戲曲的前途於不顧,更不應將個人喜好當真理叫賣,只圖口頭痛快,把自己當成救世主,為賦新詞強說愁,那不是在幫戲曲,而是害戲曲。他們「熱愛」傳統文化的熱情固然令人欽佩,但邏輯有問題,觀點有偏誤,方法不對頭,說到底是藝術觀、世界觀出了問題。評論家需要廣闊的藝術視野和開放的心態,多做真正有益於藝術,有益於大眾的事,這需要一定的藝術功力和道德修養,需要一種真正為傳統、為藝術、為天下百姓服務的大情懷,正如有的學者所指出的,傳統是我們來的地方,但不是我們要去的地方,我們要去的地方在未來、在遠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