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拙作《紅樓夢裡的那些「外溢」與「內省」,結果完全不同》中,我們列舉了晴雯四面出擊、八方開戰的表現。
由此我們思考:她這麼做有什麼目的?
細細檢點一遍,我們發現:除了開除丫鬟那次是因為她感到了某種危機感,打算消除一下(詳見拙作《晴雯越權處理「墜兒事件」及其後面的多重心態》)——有目的之外,她的行為幾乎沒有任何目的。
就像襲人問的那樣,「夾槍帶棒,終久是個什麼主意?」(第三十一回)恐怕晴雯自己也不知道她是個什麼主意,遇事立馬開「懟」,這就是她的「主意」——這就讓我們想起生活中人們行為的兩種取向:「目的價值」與「情緒價值」。
「目的價值」的主要取向,是解決問題,把事情辦成;而「情緒價值」的主要取向,是炫耀或者發泄。
例如在墜兒事件中,「寶二爺才告訴了我」「明兒寶二爺親自回太太」「你這話只等寶玉來問他,與我們無干」就是炫耀的情緒價值,「冷不防欠身一把將他的手抓住,向枕邊取了一丈青向他手上亂戳」就是發泄的情緒價值。(第五十二回)
有些理性的人都可以看到,「目的價值」與「情緒價值」好比兩個砝碼,放在行為的「天平」之上。前者發揮得恰到好處,對行為主體有利;後者則有弊無利,而且一旦發揮大了,就會產生不同程度的危機。其中尺度,甚為要緊。
「言談又極爽利,心機又極深細」(第二回)「嘴甜心苦,兩面三刀,上頭一臉笑,腳下使絆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第六十五回)的鳳姐,就是在這方面經常把握不好尺度的典型。
賈璉和鮑二家的隨口幾句一面之詞,就能讓平兒的「忠心赤膽伏侍」化為烏有,「回身把平兒先打了兩下子」(第四十四回)!這可以說是目的價值為0,而情緒價值為100的一次——對解決賈璉偷情事件一點用處也沒有,卻激起了榮國府內對鳳姐的普遍公憤。第四十五回研究詩社經費的時候,李紈那一大篇話中,看似偶然說出了關於平兒的話,就是這種情緒的集中反映——鳳姐這次可以說是人心喪盡。
當然,這次還可以說是「有情可原」——畢竟事發突然,來不及仔細分辨;血氣洶湧,實難保頭腦清醒。
但有些事,恐怕就不那麼簡單了。
「協理寧國府」——早起點名,有人遲到,鳳姐處罰,不應該嗎?完全應該。
「本來要饒你,只是我頭一次寬了,下次人就難管,不如現開發的好」——這兩句,可以說一點問題都沒有,恰恰打中了平時尤氏管理方式的弊端,真是解決問題,是目的價值的體現。
但細緻看看處罰措施,就有bug了。
「打二十板子」——違反制度,挨頓胖揍,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也沒毛病。這還是解決問題,是目的價值的體現。而實際上,到此為止,目的價值就基本實現了。
問題出在「革他一月銀米」上。(第十四回)這個就不僅僅是對違紀的現場處罰了,而是涉及了工資收入。雖然這個違紀人員也許職位不高,但這個事情已經是有點人事管理權限的味道了,恐怕不是「協理」能做主(至少不是完全獨立做主)的事情了。這正是一個典型的「有了事,打發人問你哥哥嫂子要緊」的事情,總要和賈珍說一下,而且賈珍肯定會說「妥當、應該」之類的話。但我們沒有看到這方面的記錄,鳳姐「自作主意」了。(第十三回)
類似這個早晨發生的事情,在這一個月里不知道會有多少。雖然達到了「眾人不敢偷閒。自此兢兢業業,執事保全」(第十四回)的效果,而且忙亂之中的賈珍也不一定能顧及,但事後留在賈珍、尤氏等人內心較深層面的陰影,不拘如何「好歹描補」,恐怕不是「珍大哥哥還抱怨後悔」(第十六回)這麼輕描淡寫能夠過去的。
那麼鳳姐為什麼要這麼「越位」過度行事呢?這就是情緒價值起作用了。
自幼「玩笑著,就有殺伐決斷」(第十三回)的鳳姐,此時此刻的自我心理,並沒有「寧國府協理」的定位,想到的就是「我」在管事,再加上「威重令行,心中十分得意」的狀態(第十四回)。
對於這個時候出現違規的現象和人,她的慍怒是非常嚴重的,但是在原因認知上卻和一般正常情況有較大差異。
本來,此人有錯,誤寧國府的事,這才是挨罰的根本、正經原因。但是,此時此刻的鳳姐,更多想到的並不是這個根本、正經原因,而是此人竟敢「不聽我的話」(第十四回)——這觸碰了鳳姐「憑是什麼事,我說要行就行」(第十五回)的信條。
於是就出現了侵犯人事管理權限的事體。此時被情緒價值沖昏頭腦的鳳姐,儼然已經不是「協理」,而是寧榮兩府的「大拿」了。
當然,這次也還可以說是「茶壺裡的風暴」,局面在內部迷離馬虎收拾了。
接下來這次,鳳姐的情緒價值大爆發,可是捅破天了。
得知尤二姐的事體之後,第一反應就是「鳳姐越想越氣」!本來「歪在枕上只是出神,忽然眉頭一皺,計上心來」,本來這種情形是能夠深思熟慮一些有操作性的穩健辦法的,但是「越想越氣」在前,一切就都變了方向。(第六十七回)
我們來看看,如果從目的價值出發,鳳姐這個時候應該怎麼做。
(需要說明一點的是,我們以下所進行的分析都是基於曹公描寫的特定的社會文化環境所進行的,與後來社會的進步及其成果和現代社會觀念並無關聯。)
中國傳統文化主張「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賈璉能否有個兒子,這對於整個賈氏家族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鳳姐自己由於身體的原因(不管是先天不足還是後天損耗)沒有能夠生子,這對鳳姐的地位是一個嚴重的威脅。
想解決這個問題,只有一個辦法,納妾。雖然這與現代婚姻制度不合,但在當時來說就是合法合理的解決辦法。
特別是對鳳姐來說,即便是尤二姐生了兒子,從禮法上講仍然是鳳姐的兒子,也就解決了她無子的問題,實際上對她來說並不是一件壞事——某種程度甚至算個「上策」。
但是,鳳姐並沒有動這個方面的腦子,相反千方百計阻止尤二姐生子,最終賈璉無子(也就是鳳姐無子)的問題就一直延續了下來,這姑且不說對家庭,就是對於鳳姐自己也是極端不利的。
如果說,上述行為是因為鳳姐深愛賈璉,那麼她以下所作所為,就讓我們連這一點都開始懷疑了。
本來,即使鳳姐不容她人染指賈璉,那麼只要不讓尤二姐進門就行。從這個目的價值出發,處理起來也很簡單,只要在小範圍(賈母、邢夫人、尤氏)內把問題講清楚就行了——只要一句「國孝家孝中所行之事」,大家就「知道關係非常」(第六十七回)了,頂多再把「國孝一層罪,家孝一層罪,背著父母私娶一層罪,停妻再娶一層罪」掰開揉碎講一次也就夠夠的了。這就足以讓賈璉「胳膊折了,往袖子裡藏」(第六十八回),就此縮手,而且也不好埋怨鳳姐,賈珍、尤氏、賈蓉一干人等也無話可說。而看尤二姐前前後後的表現,她又斷乎不肯接受多姑娘、鮑二家的那樣的「露水」地位,事情也就解決了——這算是「中策」吧,目的價值也就達到了。
但是鳳姐不這麼想,也不這麼做,她選的是個「下策」。
在外,讓張華「寫一張狀子,只管往有司衙門中告去,就告璉二爺國孝家孝之中,背旨瞞親,仗財依勢,強逼退親,停妻再娶」,甚至激勵他「便告我們家謀反,也沒事的」!
(第六十八回)讀到這裡我們真是慨嘆情緒價值的可怕——鳳姐這麼沸反盈天,難道是真的不知道輕重、打算把賈璉以至賈府往懸崖上推嗎?
在內,和尤氏嚷嚷「連官場中都知道我利害吃醋,如今指名提我,要休我」「如今咱們兩個一同去見官,分證明白。回來咱們公同請了合族中人,大家覿面說個明白。給我休書,我就走路」!(第六十八回)讀到這裡我們真是慨嘆情緒價值的可怕——鳳姐這麼打造輿論,難道是真的不想和賈璉作夫妻了嗎?
而勞什子「照臉一口唾沫」「哭罵著,揚手就打」「嚎天動地,大放悲聲」「哭著兩手搬著尤氏的臉,緊對相問」(第六十八回)這些節目,也無非是「大鬧寧國府」這大菜中加的佐料——但既然菜本身就不怎麼樣,佐料再生動也是白費。
至於後來「借刀殺人」害死尤二姐,看起來雖然不似「大鬧」那般瘋舞癲狂,甚至有些精心策劃、指揮若定的意思,但其實無非是情緒價值的另一種表現罷了。
即使尤二姐已經死了,鳳姐的情緒價值發泄仍然沒有完全結束——面對喪事的花銷,「這裡還有二三十兩銀子,你要就拿去」的表現,「恨的賈璉沒話可說」(第六十九回)!
前前後後,一頓操作猛如虎,其實對滿足目的價值有用的操作並不多。占據主體地位的,完完全全都是情緒價值的發泄——寧國府的人僅僅因為「不聽我的話」(第十四回)就被扣了一個月工資,這回竟然有人「敢動我的人」!?「憑是什麼事,我說要行就行」(第十五回)的鳳姐情緒價值爆表,於是不管不顧地幹起來了。
而這樣子的後果,我們來看看。
情緒價值上頭的時候,激勵人家告「謀反」狀,後來才想起「只是張華此去,不知何往,倘或他再將此事告訴了別人,或日後再尋出這由頭來翻案」!這時候才「悔之不迭」,明白「原先不該如此將刀靶付與外人去的」。一步錯步步錯,為了擦屁股,只好一條道跑到黑,直接犯法了——「悄命旺兒遣人尋著了他,或訛他作賊,和他打官司,將他治死,或暗中使人算計,務將張華治死,方剪草除根」(第六十九回)。結果手下人根本不肯背這鍋,糊弄了事,最後一百零五回完全爆雷——對程高本雖有種種議論,但其不是沒有可取之處,這點前後關聯寫得就很好。
而賈璉從此徹底怨恨(不是埋怨,是痛恨)上了鳳姐——「你死的不明,都是我坑了你」「終久對出來,我替你報仇」(第六十九回)都不是空口說說而已。至於賈珍、尤氏、賈蓉一干人等,更是完全站到了鳳姐的對立面。「一從二令三人木」(第五回),87版電視劇34集結尾的演繹,甚是精彩,也甚是合正常邏輯發展。
當然,人是血肉之軀,情緒在所難免。但是,一事當前,冷靜分辨「目的價值」與「情緒價值」,緊緊圍繞前者開展行為取向,努力防止後者泛濫成災,這也是人類區別於動物的那高度理性的體現。曹公借著鳳姐這反面典型給我們上的課,不可謂不生動,令人不得不深思,再深思。
作者:風雨秋窗,本文為少讀紅樓原創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