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法修正草案首次提請審議 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

2024-11-04   中國經濟網

11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修正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首次審議,這是該法自1992年通過施行以來第四次進行修改。

代表法是規範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職權、履行代表義務、發揮代表作用的基本法律。現行代表法於2009年、2010年、2015年分別作了部分修改。

代表法修正草案共32條,進一步健全代表履職的制度機制。主要內容包括:充實總則部分規定,拓展和深化「兩個聯繫」制度機制,完善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設有關規定,完善代表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的工作有關規定,完善代表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活動有關規定,完善代表執行職務的保障有關規定,完善代表議案、建議辦理機制,完善代表履職監督管理有關規定,適應監察體制改革需要補充相關內容。(經濟日報記者 李萬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