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文物有話說|工農檢察部發布「控告須知」

2024-05-28     最高人民檢察院

工農檢察部發布「控告須知」

——縣、區蘇維埃政府工農檢察部控告局印發的《控告條例》

(收藏於中國國家博物館)

(圖片提供:中國國家博物館)

這是縣、區蘇維埃政府工農檢察部控告局印發的《控告條例》,尺寸為37×31.7厘米,收藏於中國國家博物館。

《工農檢察部的組織條例》規定,工農檢察部之下須設立控告局。《工農檢察部控告局的組織綱要》進一步明確:控告局的日常工作是接受工農、勞苦群眾對蘇維埃機關或國家經濟機關的控告及調查控告事實,但是控告局只接收控告某機關或某機關的工作人員的控告書,不接收私人爭執的控告書。

《控告條例》共4條,前3條是關於受理控告的範圍,第4條是關於控告的方式,其文字與興國縣高興區蘇維埃政府工農檢察部控告局控告箱上直白通俗的文字相比,採用了列舉方式,關於受理控告範圍的表述更為明晰。

第一條規定,對蘇維埃政府機關在涉及工農群眾切身利益的勞動法、土地法、優待紅軍條例、各種經濟政策等方面不切實執行或執行得不正確的都可向控告箱內控告。

第二條規定,對蘇維埃政府機關在戰爭動員各種工作,如擴大紅軍、發展地方武裝、各種經濟動員等方面不切實執行或執行得不正確的都可向控告箱內控告。

第三條規定,對蘇維埃政府機關及地方武裝如游擊隊、赤衛軍、少先隊等,如混入有階級異己份子(註:原文如此)、官僚腐化份子、貪污浪費份子、消極怠工份子等都可向控告箱內控告。

以上三條,第一條是對蘇維埃有關法律法令執行情況的監督,第二條是對蘇維埃政府中心工作、重大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第三條是對蘇維埃機關和地方武裝中有關人員的監督。

這份《控告條例》沒有填寫具體縣、區和日期,結合其尺寸和文字表述看,似應為空白制式文告,是一份張貼在工農檢察部控告局辦公場所或控告箱旁邊的「控告須知」。

(來源:檢察日報·法治新聞版 作者:閔釤 朱廷楨)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eb34116e3b309919b84990a00c0cb0f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