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你也沒商量!買房選房千萬要當心,留意這幾大"縮水陷阱

2019-09-11     房融信息

在現實生活中,縮水現象很常見,大家也就不以為然了,但你可曾想過房子也會縮水嗎?很多人在買房的時候,容易聽信售樓部置業顧問的一些不靠譜承諾,其實,在買房置業中,房子縮水的現象屢見不鮮,之所以產生這種現象,原因多在於購房者不小心掉進了開發商設置的縮水陷阱中。對此,小編要說的是,買房請注意以下這幾大縮水陷阱,否則坑慘你!

一、面積縮水

很多時候,為了吸引更多的人購買,開發商往往打出高贈送、低公攤的旗號。有些戶型圖上會標註贈送的面積,但是購房者簽合同時或者實際入住測量時,才發現贈送面積根本沒有宣傳的那麼多。或者承諾的18%左右的低公攤,在簽訂購房合同後,則變為了22%,甚至更高。

這裡,我們需要了解清楚的是,圖紙上的贈送面積只能作為一個參考,具體的面積需要購房者查看購房合同裡面的規定或者去毛坯房中進行測量。另外,在詢問公攤面積多少的時候,要具體到你所購買的樓棟的公攤,因為每一棟樓的公攤面積都是不一樣的,置業顧問在回答公攤面積多少這個問題時,往往都是把公攤往小了說。

二、樓盤規劃縮水

為了吸引購房者,開發商往往會把遠期規劃描繪的很宏偉,並且會在合同中約定免責條款,等到購房者入住後,這些後期規劃早已大變樣,比如景觀變為樓房。

為了應對樓盤規劃縮水,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把這個規劃寫入合同中,並且約定高額的違約金。

三、年限縮水

買房時,房屋的產權年限不可忽視,一般普通住宅的產權為70年。但由於開發商拿地的時間比較久,再加上樓盤的開發周期長,到購房者真正買房入住後,房屋的產權年限早已不足70年了。

我們擁有的是房屋的產權和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拿地之日開始算起。在買房的時候,產權性質和剩餘的產權年限,都需要了解清楚。買房人買房後,對該房屋所享有的使用年限應為:原土地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使用年限減去開發商已使用的年限。建議在簽約前,好到相關部門就土地性質和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起始期限作一個清楚的了解。

四、樓層的高度縮水

由於房間高度不易測量,所以多數購房者在驗收房屋時往往忽視它,殊不知,這正是開發商下手的地方,比如房間高度從2.95m降低至2.9m。

為了應對房間高度縮水,購房者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房間高度,並約定違約賠償金額。

五、建築材料縮水

為了避免裝修,儘快入住,不少購房者都會選擇精裝房。不過,越是裝修精美的房子,開發商越容易偷工減料,比如建築材料使用雜牌。

為了應對建築材料縮水,購房者最好在合同中約定建築材料的品牌與價格,並明確約定違約責任與賠償標準。

六、承諾縮水

很多時候,售樓部置業顧問為了促進成交,往往會對購房者進行一些虛無縹緲的承諾,比如,買了我們的房子,就可以上xx重點學校,今天交定金,就可以享受到低折扣等。對於購房提到的很多問題,置業顧問通常會往好的方面承諾,先讓你滿意;至於交了定金後,是怎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針對這些承諾,購房者要有自己的判斷,不要輕易相信,對於一些實際的好處一定要再三仔細確認才可相信。如果要買房,好將相關的承諾一併寫入購房合同中,約定好違約處理的方式。買房不同於買菜,買房時,一定要保持清晰的頭腦,一切以合同為主,眼見為實。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eKRvJm0BJleJMoPMV3f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