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鈞藩被決定逮捕!曾擔任山西省委脫貧攻堅督導組副組長

2024-09-25     山西科技報融媒體

記者9月25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 山西省忻州市委辦公室原二級巡視員郝鈞藩涉嫌受賄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陽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陽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郝鈞藩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郝鈞藩 資料圖

長期在忻州本地工作

曾擔任山西省委脫貧攻堅督導組副組長

公開資料顯示,郝鈞藩,男,漢族,1963年1月生,山西原平人,中央黨校函授本科學歷,1982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8月參加工作。

郝鈞藩長期在忻州本地工作,曾任神池縣縣長、偏關縣委書記等職,於2008年10月任代縣縣委書記,次年8月任忻州市委常委、代縣縣委書記。

2009年11月,郝鈞藩轉任忻州市委常委、秘書長。卸任忻州市委常委、秘書長後, 郝鈞藩曾於2017年起擔任山西省委脫貧攻堅督導組副組長等職。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3月1日消息,郝鈞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不信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動

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8月20日消息,郝鈞藩被開除黨籍。

經查,郝鈞藩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 不信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務調整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給予他人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 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郝鈞藩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郝鈞藩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高檢網、檢察日報正義網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c6d5732dcf038aeae61dfad5e62739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