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著環保關停的逐步推進,許多養殖場被要求關停,豬農表示「壓力山大」,養殖經營步履維艱。一場突如其來的非洲豬瘟,更是讓養豬戶們的境況雪上加霜,不少小散養殖戶不得已退出了養豬行業,生豬養殖規模出現縮水。
隨之而來的,就是豬肉肉價的飛漲。不長的時間內,豬肉價格從十幾元迅速上漲到了二十幾元,部分地方(豬)排骨價格更是漲到了四十幾元。有網友戲謔地說,以前都是人宰豬,現在成了豬「宰」(比喻要高價)人。
就在許多豬農都覺得養豬業進入寒冬時,春風卻漸漸吹入了養豬戶的家。為什麼這麼說呢?
今年6月份,國家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和財政部辦公廳發布通知,鼓勵和支持各地開展針對性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服務,幫助養豬企業渡過難關;8月份,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五項舉措,要求地方立即取消超出法律法規的生豬禁養、限養規定;緊接著,農業農村部、交通運輸部發布通知,自9月1日起對仔豬、生豬等農產品運輸開通「綠色通道」,限期對整車合法運輸車輛免收通行費。
在這一系列的扶持便利政策之餘,前幾日(9月4日),自然資源部針對很多養殖企業都深感頭疼的用地問題又出台了重要的便利政策——生豬養殖用地不需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取消15畝用地上限規定,進一步簡化用地手續。
很多養殖戶此前諮詢京尚拆遷律師,自己的養豬場經營了很多年了,現在有關部門突然提出關停要求,而且說養豬場各種不符合規定要求,要無補償/低補償關停,這該怎麼辦?
縱觀今年6月起國家出台的這,四項政策,豬農們現在可以略微鬆一口氣了。
其一,國家現在不允許地方「過猶不及」地從嚴劃定禁養區、隨意關停養豬場。如果有關部門要關停豬農的養豬場,就要明確地給出法律規定依據。
反過來,養殖戶也要把握好這一點,當有關部門在缺少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提出關停養殖場的要求時,養殖戶可以針對違法關停拆遷行為啟動法律程序維權,維護自己的合法財產權利。如果發生了強拆行為,養殖戶可以追究相關人員的違法責任,依法申請國家賠償。
其二,養殖用地作為農用設施用地管理,不需要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拆遷方以後不能以養豬場用地缺少這項手續,就說養豬場是違法用地,要關停搬遷還不予補償了。
其三,取消15畝用地上限,鼓勵農業信貸,養豬戶可以酌情在政策的支持下擴大養殖規模了。客觀地分析一下,此前養豬規模受到一定的限制,養殖企業要想進一步擴大生產養殖規模很麻煩。
但現在國家出台鼓勵政策,從錢、地、便利政策三方面給養豬戶大開方便之門。有經驗的養殖企業就可以在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的前提下,酌情在現有規模的基礎上擴大規模。這對許多有一定實力的養殖戶來說不失為一個重要機遇。
說完發展,就要說說那些確實因為禁養區的劃分必須被關停的養豬場該怎麼辦。相關《通知》指出,對依法劃定的禁養區內關停搬遷的養殖場(戶),要安排用地支持異地重建。
也就是說,即使咱們的養殖場真的因為在依法劃定的禁養區域內,不得不關停,有關部門也必須依法對養殖場進行補償和安置,幫助養殖場安排好異地重建事宜,而不能一拆了之。
如果有養殖戶朋友遇到了這類關停搬遷已不可避免的情況,也可以在法律的支持下,為企業爭取充分合理的搬遷補償,向地方政府提出幫助安排用地、異地重建養殖場的訴求。
最後,京尚拆遷律師也要提醒豬農朋友們,國家政策現在鼓勵咱們從事生豬養殖,支持咱們擴大養殖規模,這對養豬戶來說是好事。但是養殖戶也要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做好充分准。
比如咱們受到政府簡化審批流程的政策鼓勵時,在感激和慶幸之餘,也要向有關部門索要紙質的許可證明,避免日後出現爭議;另一方面,養殖戶也要弄清楚,都有哪些審批手續是不能沒有的,對這些必需的手續一定要辦齊。這樣能有效降低咱們投入的資金和心血日後「打水漂」的風險。
如果有養殖戶朋友現在正為關停拆遷問題感到頭疼,不妨直接就具體案情向專業拆遷律師進行諮詢,在律師的幫助下,保護好企業的財產權利,為企業爭取繼續良性發展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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