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在保山市長期滯留生活著一批流浪乞討人員,他們多數為聾啞、痴呆和精神病人,查明他們個人信息的難度極大,各救助機構無法對其進行最有效的安置救助,只能長期寄(托)養在各級敬老院、精神病院和社會福利院。據了解,目前保山敬老院、社會福利院的寄(托)養費用約1.2萬元/人·年,精神病院治療費用約8萬元/人·年,長期寄(托)養所產生的各種費用,僅靠擠占流浪乞討救助資金來解決,嚴重影響了其他救助工作的開展。
為長期、有效、妥善解決該特殊群體的救助問題,保山市以勇於擔當、敢於創新的精神,進一步拓展救助工作思路,大膽嘗試、積極探索,在充分學習政策、調研市情的基礎上,市民政局投資145萬元,隆陽區民政局於2019年3月建成了隆陽區潞江鎮石梯村敬老院,以市、區共建,集中安置救助的方式,全面解決長期滯留流浪乞討人員安置救助問題。
組建機構、摸清底數
一是由保山市民政局牽頭,組建以分管副局長為組長,市局社會事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科室和縣(市、區)民政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特殊群體集中安置救助領導小組,在充分研究政策、實地進行調研、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本著徹底解決問題的原則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二是各縣(市、區)對轄區長期滯留的流浪乞討人員進行全面大排查,對切實難以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討人員造冊登記,納入集中供養安置範疇。經全面排查,保山市共有此類人員42人(隆陽區29人、騰衝市4人、龍陵縣4人、昌寧縣5人),其中精神病醫院住院治療13人、各級敬老院和社會福利院寄(托)養29人。
多方協調、解決戶籍
在充分調研、摸清底數的基礎上,按照《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廳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實施意見》(雲政辦發〔2017〕47號)規定,市、縣(市、區)民政部門積極協調公安部門,為長期滯留在保山市難以查尋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討人員解決戶籍問題,待戶籍問題解決後,民政部門將其納入特困供養對象,利用特困供養補助資金解決集中供養安置沒有資金來源渠道的問題。目前,隆陽區29人已全部解決了戶籍問題並納入特困供養對象,其中18人已到隆陽區潞江鎮石梯敬老院進行集中供養安置(其餘11人因身體原因還在精神病醫院住院治療);其他縣(市)正在進行身份信息核查和入住資格審核,待核查、審核結束後統一交由隆陽區公安部門辦理落戶手續,隨後送往隆陽區潞江鎮石梯村敬老院集中安置救助。
安置救助、規範服務
2019年3月17日,隨著隆陽區18名長期滯留流浪乞討人員安置到隆陽區潞江鎮石梯村敬老院,至此,長期滯留且尋找不到家住地的長期流浪乞討人員正式轉變為本轄區特困供養人員,這些原本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有了一個穩定、溫暖的新家。敬老院聘請了4名管理服務人員,經過培訓後,實行男女分區照料,24小時為他們提供生活護理、健康宣教、康復訓練、後勤供養、安全保障等日常服務工作,確保安置救助人員環境安全和身心健康,努力提升其生活質量及幸福指數。
齊抓共管、穩健運行
為確保安置救助長期流浪乞討人員的石梯村敬老院平穩運轉,經過市、區、鎮、村共同商議,一是以聘用法人、民非登記的方式確定了石梯村敬老院行業性質,並明確了敬老院的崗位設置及崗位工作職責。二是石梯村敬老院的硬體投資、人員工資、基本運轉等經費由市民政局承擔,隆陽區民政局履行管理、服務、協調主體職責,潞江鎮民政辦履行法人職責,為便於開展工作,隆陽區民政局與隆陽區潞江鎮人民政府簽訂了委託協議書,委託潞江鎮人民政府進行日常管理服務。三是將石梯村敬老院納入市民政精神病醫院的定點醫療服務點,定期安排醫務人員到敬老院開展健康體檢及疾病診治,市民政精神病醫院免費為入住的精神病患者提供診療服務和藥品供應。四是安置救助人員死亡後按照隆陽區殯葬制度改革政策火化後葬入隆陽區公益性公墓。
保山市此項工作開啟了雲南省先例,得到了省民政廳的充分肯定,並在全省作了交流。長期滯留流浪乞討人員安置救助問題的有效解決,不但減輕了各縣(市、區)救助站的工作壓力,有效保障了無著落流浪人員的生活、安全、就醫、養老等問題,還為進一步加強民政系統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務,深入推進「法治保山、平安保山、美麗保山」建設具有積極而深遠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