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時,「要房」還是「要現金」,作為旁觀者你會怎麼選?

一說起「拆遷」兩字,大家腦海中肯定會想到「拆二代」、「一夜暴富」等詞彙。實際上,由於現在拆遷逐漸透明化,在面對拆遷的狀況時,並不是所有的被拆遷人都能大賺一筆,有些被拆遷人的生活水平還有可能會降低。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的房子終會變舊,或者等到由於城市建設規劃而面臨拆遷的那一天,這種趨勢也是不能夠逆轉的。所以,被拆遷人了解和學習一些拆遷常識備用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內行人表示,通俗的講,在拆遷房屋時,房主通常能獲得兩種補償方式,一種是給錢,一種是給房子,還有少部分是既給錢又給房子。

倘若我們遇到了房屋被「拆遷」的情況,到底是選擇「要房」還是「要現金」呢?這是考驗眼光和智慧的問題,不能採用「一刀切」的方式,需要分情況對號入座。而在具體實踐的過程中,內行人直言:選對的人不多!

當房屋被拆遷立項後,國家需要按照標準對徵收的房屋進行補償,補償方式主要分為現金補償和安置補償兩種。現金補償的方式很簡單,即專業機構通過商品交易價、重置價、市場價三種評估方式來對房屋作出評估,根據評估數據給出現金額度。而安置補償的方式要複雜得多,主要分為異地安置和回遷兩種方式,通過對原房產面積進行測量以產權比例的方式進行房屋置換。雖然說在特定時刻,「要現金」還是「要房」在本質上並沒有很大的差別。

不過,由於時空轉換,兩者會產生很大的財富差別,這也是有些人越拆越富,而有些人越拆越窮的重要原因之一,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內行人是怎麼說的。

這兩種情況應該「要現金」

自己已經有住房,但收入一般,且每個月還有子女教育、房貸等支出,這類情況選擇「要現金」的補償方式是較為現實的選擇。

主要原因在於,通常安置房的建造時間都比較長,加之各地又對安置房上市交易所取得的產證時間作出了明確規定,往往需要3~8年不等。許多被拆遷人都反映。自己等來拆遷這一天非常不容易,本身希望通過拆遷來使家庭的經濟狀況得到改善。倘若選擇了「要房」的補償方式,這種變現周期可不是這類情況人群所能等得起的,即便能等到,但彼時安置房的市場狀況會是怎樣呢?也許還得繼續等。所以,內行人還是建議這類人群要「現金」,這樣做的話更有利於安排家庭資金。

自身處在人口凈流出城市。

城市人口凈流出,倘若是偶爾一年倒也無所謂,倘若是持續幾年凈流出,那麼就說明這個城市的就業機會根本沒多少,或者產業的吸引力不夠,這種類型的城市不僅不能吸引進來人,自己的人口還會被其他城市給吸走。這種類型的城市,安置房的價值會大打折扣,商品房的增值潛力也會不足。所以,那些有眼光和經濟實力的購房人,都會拿著這筆拆遷款到省會城市或者周邊的大城市購買房子,讓錢增值保值。

這兩種情況「要房」

拆遷補償大幅低於市場房價。

在這些年的樓市上漲期中,這種情況經常出現,房價每天都在發生變化,等你簽訂補償協議時,你會發現當時算給你的房屋拆遷補償款,已經不能購買周邊同品質的房子了。例如當時算給你每平米4000元的現金,在過了一段時間後,周邊的房價就已經漲到了每平米6000元。所以,在樓市上行期,應該堅定的選擇「要房」。

自身處在快速發展城市。

這種類型的城市有一個比較顯著的特點,產業基礎雄厚或者新興市場,會有比較多的就業崗位,經常會吸引外地或周邊的人口持續流入,加之城市教育、科技、醫療等綜合實力不斷提升,還會吸引許多以投資為目標的購房人群,一二線城市當然不必說,還比如省會城市、民營企業發達的城市和區域中心城市等。

還有一種類型的城市,就是下半程城市化重點發展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內城市,在這裡面的許多城市都有不錯的「潛力」,因為在未來,這些城市都會「連成一片」。因此,在這種類型的城市中就大膽的「要房」,享受著收租和升值的雙重財富。

對於選擇「要房」的被拆遷人來說,由於安置房的修建周期很長,我們需要等待比較長的時間,得做好心理準備,而且許多地方的安置房質量水平也不是我們個人就能掌控的,需要我們對一定的風險進行承擔。

最後一點,就是被拆遷人們關心的拆遷補償標準是不是合理的問題,能夠用這個標準來衡量一下:你所得到的拆遷款是不是能購買同面積、同區域以及裝修標準相似的房產。如果不是的話,就應當儘快向有關部門申訴並獲得合理補償。總而言之,我們許多購房都會面臨著拆遷的那一天,可以將這篇文章收藏起來以備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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