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沙,請勿用這種方法「洗油」,已有10人被判被罰

2019-12-05     活在南沙

近日,由南沙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深圳穗某公司、廣州蓮某公司及崔某某等19人污染環境罪一案在南沙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庭審。15名被告人與被告單位訴訟代表人、20餘名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庭審一直持續至14日凌晨一時許,當庭有10名被告表示認罪認罰。


案情速覽

被告單位廣州蓮某公司與被告單位深圳穗某公司商定蓮某公司將部分場地和設備出租給穗某公司經營「洗油」業務。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穗某公司在無相關經營資質和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情況下,在上述場地使用「硫酸/白土法」(環保部明令禁止使用的生產工藝)進行「洗油」,造成嚴重環境污染。後穗某公司將非法「洗油」產生的危險廢棄物「白土渣」售給多個無處理資質的壓油工廠進行處理,處理過程沒有採取環保措施,進一步加重了環境污染程度。

辦案過程

該案線索由國家生態環境部暗查發現,污染後果嚴重,社會關注度較高,也是南沙檢察院迄今辦理的污染環境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數最多,案情最複雜的案件。南沙檢察院第五檢察部在收到環保部門移送的線索後,迅速啟動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機制,從案件的處理和定性、證據收集和固定等多方面引導偵查,有效提高偵查取證的質量和效率。在審查起訴過程中,辦案人員審閱了50餘冊卷宗,撰寫了200多頁共13萬字的審查報告、近3000字的訊問提綱以及2萬餘字的公訴意見,為庭審做好充分準備。

該案的成功辦理,震懾了區內污染環境行為的不良現象,切實保障了南沙自貿區綠色生態環境。


檢察官提醒

該案中,「洗油」是指將油罐底部存油採用硫酸/白土法清洗去除其內部雜質的過程。硫酸/白土法是一種傳統的廢礦物油再精製工藝,投資少、可處理小批量廢油,但此方法在精製過程中會產生大量酸渣,分離出的酸渣及白土會釋放出具有強烈刺激性的二氧化硫氣體及有機廢氣,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因此環保部《廢礦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範》(HJ 607-2011)規定「不應使用硫酸/白土法再生廢礦物油」。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GEv-124BMH2_cNUgxDx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