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教孩子十大安全法則,也許您的孩子能受到保護

2019-10-31     先鋒獨創

10月20日大連一名10歲女童遇害,案件轟動全國,兇手竟然是一名未滿14歲的男孩。據警方調查,女童是在10月20日回家路上被蔡某某以「幫忙」為由騙至家中後行兇,用摺疊刀殺害的。

殺人者動機是為了性侵女孩,遭到反抗後隨起殺人念頭。事後,蔡某某很快被抓,但一直強調自己未滿14歲,意思是這個年齡殺人是不犯法的。為此,了解真相的人無不為之悲憤。冷靜之餘我們聯想到更多孩子們的安全問題,我們雖然不可能讓世上所有壞人消失,也無法更改法律,但訓練下沒有反抗能力的孩子們一些基礎知識,大人們還是應該能做到的,以備防患於未然。受到訓練的孩子們,未來也許能增加一個保護自己的「貼身佛」,可以在今後避免不測。

美國的一位孩子的媽媽,創建了一套兒童安全教育計劃,被美國父母們奉為教條,甚至還影響到了政府。計劃中設計了兒童十大安全法則,簡明扼要,十分好懂好學,還不會給孩子們帶來恐懼。這套計劃非常難得,建議大人們參考收藏,教會孩子們如何保護自己,不要給壞人可乘之機。

一則,我是身體的主人,別人不要輕易侵犯我。大人必須教給孩子一個觀念,「做自己身體的主人」,這是兒童性教育中的重點。當大人們擁抱、親吻時,孩子出現身體的抗拒扭動,大人就必須停止下動作,尊重孩子的身體界限,同時告誡孩子,如果遇到不喜歡、不舒服的碰觸,一定要大聲喊出來,拒絕他人。

二則,我能記住爸媽的姓名、住址和聯繫方式。父母從孩子會聽、會說話起,就要教孩子記住自己的姓名、家庭住址、聯繫方式等,即使孩子並非知其意,但也要灌輸到孩子腦海里,防止孩子走失、被拐騙等,需要幫助時,能說出大人名字或家裡住址,或聯繫方式,以便短時間,內能幫助到孩子。尤其是父母的姓名特別重要,根據戶籍能迅速找到家人。

三則,正當的大人不會向孩子尋求幫助。大人需要幫助往往找的是大人,而不會找孩子尋求幫助,如果遇到大人向孩子尋求幫助,這個人要遠離。要教會孩子分辨安全的陌生人和危險的陌生人,可以為孩子演繹一些假設情景。例如,一位老太太對孩子說「我頭好痛喲,能帶我去醫院嗎?」、一位大哥哥說「我迷路了,小朋友可以帶我到xxx路嗎?」遇到這種情況,教會孩子要斷然拒絕。

四則,我不會跟陌生人走,也不會接受陌生人的東西。拐騙孩子常用的計倆就是拿小吃誘騙孩子,或者偏孩子自己跟父母很熟,所以要教會孩子拒絕一切陌生人的任何邀請。這比識別陌生人好壞要簡單些。

五則,我必須請求父母或老師同意,才能跟你走,如果得不到確認就堅決不能跟著走。有時不一定只是陌生人把孩子帶走,熟悉的人也有不壞好意的,所以對方熟悉與陌生與否,都要先得到父母或老師的同意,確認後才能跟對方走。如果有人不准許孩子讓父母或老師知道,就想拉著孩子走,那麼這人一定有問題。

六則,泳衣覆蓋的地方都是我的隱私,不能隨便讓別人觸碰。教會孩子認識自己的安全界限,用「泳衣」遮擋的地方做比較就很形象,比較簡單好懂。其實身上的任何地方都應該算作隱私,別人是不能隨便觸碰的。父母要告訴孩子「除了醫生檢查身體可以撫摸,任何人觸碰自己,都要記住拒絕。」

七則,我不用總是彬彬有禮,當有人讓我感覺害怕,就要大聲說個字「不」。大人們都會教孩子們有禮貌、不要隨便打人,但當有人欺負人時決不能容忍。這個安全準則是很重要的安全細則,要教會孩子:如果孩子感覺不舒服、痛苦,或者被侵犯的時候,就不需要再保持矜持和禮貌了,而應該大聲呼救、極力反抗。讓孩子懂得,學會拒絕是得到安全保護的第一步。

八則,我不會替壞人保守秘密的。有的大人做了壞事,會要求或恐嚇知情孩子保守秘密。有時孩子出於道德感,對於別人的事不好說或不敢說,但這個秘密讓你感覺不安、害怕、痛苦時,就一定要把事情原委告訴父母。

九則,如果是在公共場所走失,一定要停留在原地,大聲呼喊或讓帶孩子的媽媽幫助。人多的地方有時會走失,有時父母帶著孩子,在人擠人的情況下,孩子轉眼就看不見了。父母們要記住,帶孩子外出時,一定要牽著孩子的手腕,讓孩子穿上兒童定位裝備,保證孩子能保持一直在自己視線範圍內。平時多教育孩子,萬一走失要原地不動,不要慌張亂跑,或者可以尋找帶孩子的媽媽或穿警察制服的人求助。

十則,我會聆聽來自內心的警告。我們主張「尊重孩子內心對危險的直覺」,都希望孩子在遇到危險時能說出「不」,但不能教會孩子魯莽。也許孩子對危險的感覺並非都對,但一定要尊重孩子,要讓他們勇敢表達。

幼小的孩子就失去了性命是不幸的,大人們要引以為戒。希望家長朋友們能夠在日常生活中,多給孩子講講安全知識,並將這10條安全準則不斷操作演練,讓孩子對此熟練、內化,從而學會自我保護。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CU7_NG4BMH2_cNUg9Qs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