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一個大家閨秀,或是小家碧玉,說話時一張口便「我去!握草!我走你!TNND!」一定會讓人驚詫萬分,感到特別的不可思議。
然而,換個場合,同樣的話,從女運動員嘴中說出,就不會讓人感到驚奇,或不可理解,反而覺得很提氣、很給力。
這個道理說明同樣的話,在不同的人及不同的場合中,話意是不同的;比如粗口,文雅場合說,就不合適,是貶義,但在運動或比賽場合說,就挺合適,而且是褒義,相當於「加油!」的意思。
再比如「GRD」這三個字,在平時場合說,很粗魯,但在戰場上說,就很提氣,在說這三個字的時候,未必就是罵人,有時反倒是欣賞。
這個道理告訴我們,話語和場合是相結合的,生活是豐富多彩的,對話語的理解,一定要放到特定環境中去理解,而不是一律排斥。
運動場或戰場上的女孩子,你讓她在高度激烈的對撞中,像大家閨秀或小家碧玉一樣,甜兮兮、軟綿綿地說:「先生,請把那個球撿給我」行嗎?!如果是這樣,恐怕同樣是不可理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