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了!青島6女子為了錢竟干這事!半年559次……

2019-07-22   青島大眾網

買短乘長只為省錢,

六名女旅客長期逃票,

半年逃票達559次,

日前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日前,青島站派出所加大對實名制驗票乘車監管力度,例行巡查過程中,民警發現名為郭某娜(女,44歲,青島即墨藍村人)的旅客經常購買5025次藍村至青島北的火車票,第二天緊接著購買5026次青島至青島北的火車票,其特殊的購票記錄引起了民警的懷疑。

為進一步查明案情,

鐵路民警對郭某娜進行了跟蹤式布控,

終於發現了其中的貓膩。

原來,郭某娜購買了7月8日5025次藍村至青島北的火車票,最終一直坐到青島站下車,7月9日其又購買5026次青島至青島北的火車票,最終一直坐到藍村站下車,期間一直未補票。

之後,民警根據郭某娜的線索順藤摸瓜發現其在市南區某公寓的同事韓某娟、魯某珍、管某美、郭某娜、周某蘭、姜某葉共6人也採取同樣的方式多次買短乘長。

經過多天的周密布控、摸排調查,青島所決定及時收網。

7月17日,民警成功在市南區某公寓內將該團伙6人一舉抓獲,當場查獲管某美持有的藍村至青島北紙質車票4張、姜某葉持有的青島至青島北紙質車票1張。

經查,該團伙6人現在市南區某公寓任服務員,每天乘坐火車上下班往返於藍村站和青島站之間,購買5026次青島至青島北的火車票坐到藍村站下車,購買5025次藍村至青島北的火車票從青島站下車。6人均對其「買短乘長」詐騙鐵路票款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經查,自2019年1月1日至今,

該團伙六人以逃票為目的共計559次「買短乘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青島鐵路警方依法對該團伙六人分別給予了行政拘留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