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如今家長和老師之間的信任感遠遠不如三十年前。
三十年前,家長對老師說:「孩子交給你了,他不好好學習,請老師狠狠地教訓他,只要不打頭就行。」三十年前的家長多數是真誠的,那時的老師多數也相信家長的這份真誠。正因為當年的互相信任,那個年代家校衝突是很少見的。
如今三十年過去了,再有家長這樣對教師說,多數教師是不敢相信家長的。2002年我入職第一天,校長就反覆叮囑我:「小汪,有些家長會對你說,孩子不聽話就打,你可千萬別相信。你要是真打了他孩子,十有八九他會找你和學校的麻煩。」
三十年間,是什麼奪走了家長和老師之間的信任感?
信任,去哪了?
老汪認為,是教師的權利和學生的權利得不到充分的維護奪走了家長和老師之間的信任感。
一、教師的權利得不到充分的維護
教師的權利得不到充分的維護導致某些家長的過度維權,某些家長的過度維權導致教師不敢相信多數家長的真誠。
近年來,隨著家長教育維權意識的增強,不同程度的家校衝突不斷發生。在家校衝突中,輸的一方往往是老師。按常理來說這是不正常的。在所有的家校衝突中,不可能總是老師理虧,老師不對。從機率上講,老師理虧和家長理虧應該各占一半左右。但是,實際上,絕大所數時候總是以教師的認錯道歉,賠償損失,甚至是遭到更嚴重的處罰來結束家校衝突。因此,按常理來說,在家校衝突中,很多老師的權利沒有得到充分的維護。而這又導致了家長更多的過度維權。太多的事實讓他們相信,只要告老師,贏是大機率事件,他們或多或少能得到好處。
從教17年以來,我一直相信多數家長是真誠的,是不會過度維權的。但是,只要我們碰上一個,我們在經濟上、尊嚴上的損失是難以承受的。再說,我們教師只有在開家長會的時候能夠和家長面對面交流,平時也就是偶爾的電話交流。跟家長交流時間有限,交流機會不多,我們實在無法判斷某一個家長的人品。雖然我們相信多數家長的人品應該沒問題,但是由於無法判斷某一個家長的人品。我們會擔心家長可能的過度維權給自己帶來的嚴重麻煩,而在和家長的交往中不得不自我保護,在對孩子的教育中也難免不如此。
如今很多學校幾乎每學期都會給學生髮各種各樣的要求學生家長簽字的通知。通知內容多為學校進行了哪方面的教育,要家長知曉並簽字。有一次,我特意統計了一下,學校一學期發了15份這樣的通知。幾乎一周一份。有時候我收發得厭倦了,就在辦公室發牢騷。級長說,好好地保存每一份家長簽過字的通知,這是對你和學校自我保護。一旦哪天真出事了,安全教育的通知就可以證明我們學校和你進行了這方面的教育,家長也在通知上簽字了,他就沒法告你了。
級長說的很現實,一學期發這麼多要求家長簽字的通知,並收起來保管就是不信任家長,擔心某些家長過度維權,就是自我保護。
我在想,如果哪一天,家校衝突中輸的一方不再總是教師,不再總是教師道歉、賠償,被處罰,而是誰理虧,誰道歉、賠償,被處罰。如果哪一天,家校衝突中教師和家長輸贏的機率約各占一半,那麼教師的權利就得到了充分的維護。到那時,我們就不怕個別家長的過度維權。因為他維權「過度」,所以他必然理虧,他還要為自己的理虧和過度維權付出代價。到那時,我們也就不會對多數真誠的人品沒問題的家長處處設防,我們和家長之間就可以坦誠地交流。三十年前的那份信任感就可以回歸。一個簡單的事實是三十年前基本是沒有家長「過度」維權的。
教師的權利要得到充分維護
二、學生的權利得不到充分的維護
現在的情況是一方面我們老師擔心可能的家長過度維權,而對家長處處設防,不敢與之坦誠交流,甚至於在孩子教育上也難免自我保護;另一方面,家長也不信任老師,不敢和老師坦誠交流。我們當班主任的尤其能感受到這一點。多數家長一般都會對老師客客氣氣,甚至於很尊重,但是我們分明能感受到對方對我們的不認同。然而,無論我們採用何種姿態,使用何種辦法,多數家長也不會把對學校和對我們的真實看法說出來。
這種不被信任的感覺有時候讓人很難受。
2年前,我也成了學生家長,我漸漸理解了多數家長不信任老師,不敢坦誠地和老師交流的原因——學生的權利得不到充分的維護。
當家長近2年的我發現,多數家長明明不同意某些老師的做法,明知老師的行為是錯誤的,對孩子的成長是不利的,但是幾乎所有人都默默地忍受,能真誠地給老師提意見的幾乎沒有。
這時我才終於明白孩子即將入學時,師傅對我的忠告:千萬別跟小學部的老師提意見(我們是九年一貫制學校,分初中部和小學部),否則他們會不教你小孩的。師傅還講了個故事:一次教職工代表大會,中學部和小學部代表吵了起來。小學部的一個老師,也是學校的名師狠狠地拋了一句:難道你們的孩子都不上我們小學了嗎?會後,師傅跟這位名師說,當老師不能這樣說話,你這麼說不是把孩子當人質了嗎?這位名師因此3年不和師傅說話。
我堅信多數家長人品是沒問題的,我同樣堅信多數教師人品也沒問題,但是教師隊伍中難免有心胸狹隘、師德缺失的人。這些沒有師德的老師真地是把學生當成自己的「人質」。我這樣說或許有點誇張,但真地是事實。家長真誠的意見會被他們認為是對自己工作的否定。狹隘的胸懷和缺失的師德會讓這些老師動用「合法傷害權」。
所謂「合法傷害權」是出自吳思的《潛規則》,意識是「我傷害你,你沒辦法。」通俗地說就是「讓你穿小鞋」。少數師德缺失者一旦認定提意見的家長就是否定自己的工作,可能會無端地用粗暴的語言傷害孩子的自尊;可能把孩子的座位調到最後一排,或者讓孩子和班上紀律最差的成為同桌;可能在批閱孩子作業的時候,有意馬虎處理;可能永遠不讓孩子有上課發言的機會;可能讓孩子漸漸邊緣化,被迫成為班上的異類……這些師德缺失者的「傷害」方法難以窮盡。一言蔽之,對於這些老師而言,學生簡直就是他們的「人質」。
現有的學校管理機制還真沒有什麼好辦法來維護被「穿小鞋」的孩子的權利,還真沒有辦法懲罰這些老師。對於師德缺失的老師,學生的權利得不到充分的維護,這是多數家長不信任老師,不敢和老師坦誠交流的主要原因。正如上文所言,家長和老師的交流時間有限,交流機會不多,家長也無法判斷某一個老師的師德人品。所以,他們擔心老師可能的師德缺失,孩子可能受到的傷害,而不願,不敢和多數師德人品沒問題的老師真誠坦率地交流。甚至於明知老師的行為是錯誤的,對孩子的成長是不利的,也幾乎都選擇默默地忍受,而不是坦誠地提建議。
要改變以上現象,我們必須要充分維護學生的權利,讓師德缺失的老師動用「合法傷害權」會遭到嚴厲的懲罰,甚至被清除出教師隊伍。
學生的權利要得到充分維護
行文至此,我竟然發現,當下教師和學生都是弱勢群體——教師面對過度維權的家長是弱勢;學生面對師德缺失的老師是弱勢。只有讓他們都不再弱勢時,三十年前的家長和老師之間的信任感才會在更高層次上回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