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馳勝訴,前女友7000萬成泡影!不守「情話承諾」是渣男嗎

2020-12-23     more光影閒談

原標題:周星馳勝訴,前女友7000萬成泡影!不守「情話承諾」是渣男嗎

周星馳勝訴了。

據港媒報道,香港高等法院公布周星馳前女友於文鳳追討投資案判決結果,裁定於文鳳敗訴,並要求她支付周星馳的訴訟費。

於文鳳表示當年在兩人戀愛期間,曾擔任周星馳公司財務顧問,雖說好月薪2萬港元,但兩人也曾達成從投資獲利中分成10%的口頭協議。這些年的基金加房產分成,大約7000萬港元(說法不一,6000-8000萬港元)。

兩人關於此事的爭執早就存在,今年此事再度被鬧上法庭。

上個月(11月25日),周星馳首次出席庭審,在法庭上,周星馳否認了要求於文鳳辭去全職工作,專心幫自己處理財政事務的說法,他表示那是於文鳳自願的選擇,月薪2萬港元也是於文鳳同意的。

至於「分成10%」的問題,周星馳認為這只是兩人戀愛期間的口頭情話,並非有意建立法律關係的承諾。

如今於文鳳敗訴,所求7000萬港元也成為泡影了。

不過,周星馳「口頭情話」的這種說法,卻引起了不少網友的爭議:

有人認為這很正常,代入我們自己,戀愛期間的「承諾」或許都是真心的,但兩人分手後,若是和平分手,成為路人是常態,若是爭執分手,咒罵「前任」更是普遍,更別提當年的「口頭承諾」了。多少人說過「愛你一輩子」、「非你不娶」、「非你不嫁」,又有多少人分手後還會回頭遵守當時的諾言?

當然,也有人認為周星馳這話「太渣太垃圾」了,當年兩人之間的承諾,如今他用「只是情話」就敷衍了,實在有種「渣男語錄」的味道。周星馳過分看重金錢這一點,基本上是眾所周知的,很多當年與他交好的朋友,最終都因此與周星馳疏遠甚至決裂,周星馳做人問題很大。

兩種觀點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當然,畢竟上了法庭,最終的結果還是法律說的算。

而周星馳被不少人「詬病」的金錢觀,我們可以從他當年的一個訪談中略窺一二:

「你知道我小時候又窮,有機會有能力的話,就希望可以憑自己的能力,可以多賺一點錢,這個是絕對的,是真的,有時候賺錢這回事,已經不只是要吃什麼,住什麼樣的,坐什麼樣的車,人有時候,你要不斷去達到一些目標。(賺錢)不需要有盡頭的,其實你就是不斷達到目標的一個過程。但是呢,我還是相信要把事情做好,這個是核心的事情,然後賺錢是配套的。

緊接著,周星馳用了一個讓我印象深刻的反問舉例:「譬如在《西遊降魔》的電影里,我為什麼不演呢?(我演的話更)賺錢啊,有什麼比賺錢更重要,(都說)我那麼愛錢?」

縱觀周星馳半輩子,出生九龍窮人區,走後門進入藝員夜訓班,成為兒童節目主持人,從「死跑龍套的」,到創造「周星馳年」的巔峰巨星,最後轉型幕後導演。周星馳的一生璀璨而曲折,或許是因為幼年的經歷,讓他形成了偏執的性格。

工作上態度上的認真執拗,讓他給華語電影留下了數十部經典之作,百看不厭,似乎永不過時;而生活上的偏執古怪,也給他帶來了很多非議,指著他鼻子罵的,甚至不少都是當年合作無間的朋友。

上天是公平的,把你完整的性格帶走一隅之後,會多給你一部分才華填補這個空缺,周星馳或許就是這一類人。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eBxnlHYBX2TYn2u-BwS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