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該!林某因侮辱誹謗獲刑2年3個月!江歌媽媽已因此 將三人送進監獄

2023-04-18     瑜說還休

原標題:活該!林某因侮辱誹謗獲刑2年3個月!江歌媽媽已因此 將三人送進監獄

2023年4月17日,福建省建甌市人民法院對江歌媽媽——江秋蓮自訴林某侮辱、誹謗一案予以判決,以侮辱罪、誹謗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

在2016年11月3日,江歌(江秋蓮之女)在日本留學期間,遭其室友劉鑫(現改名劉暖曦)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

該案已在日本宣判,陳世峰獲刑20年。此後,網友林某通過其自媒體帳號「獨狼獨語4」等,發布了系列與江某案有關的博文。

江秋蓮認為林某對女兒及其本人構成侮辱、誹謗,並提起刑事自訴。法院經審理後認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相關言行應受到法律規制,被告人林某通過多次發布微博的方式對他人進行侮辱、誹謗,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侮辱罪、誹謗罪,應予數罪併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事實上,林某並非是被江秋蓮以此原因告上法庭,並送進監獄的第一人,此前,至少已有兩人因此「進去了」,甚至包括劉鑫本人,也被江秋蓮提起訴訟,並最終判定劉鑫民事賠償江秋蓮69.6萬元。

此前,像江秋蓮起訴譚斌一案,上海普陀法院對譚斌以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還有江秋蓮起訴張冬寧一案,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區人民法院認為,張冬寧利用信息網絡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判張冬寧犯尋釁滋事罪,處有期徒刑一年。

「陳世峰殺害江歌案」本已在日本定讞,事實已經清楚——那就是江歌作為劉鑫的好友,在幫助遇到危險的朋友時,卻受到了殺身之禍的傷害,則無論是劉鑫本人,還是廣大公眾,哪怕對案情細節上有所疑問,但都要尊重基本事實,尊重人性的底線,特別是對於一個明顯有著扶危濟困之美德的江歌而言,當事一方的劉鑫理應誠信友善、知恩報恩,而不是一直在撇清責任,甚至誤導公眾。

而廣大網友更不能以為只是局外人,就可以隨意「指點江山」,用莫須有的東西對江歌進行陰謀論式的抹黑,所以,像林某、譚某、張某,以及劉鑫等,最終被江秋蓮告上法庭,並栽了進去,顯然是活該如此了!

對於社會熱點事件,網友對此置喙也正常,但卻不能張口就來,以為網絡上就可以口水四流而不負責,事實上,網絡絕非法外之地,那些熱衷於信口開河的造謠者,就要受到像江歌媽媽江秋蓮這樣的以法對待——拿起法律武器,維護個人權益,應是法治時代中的每個人應有的意識與覺悟!

只有這樣,才能讓那些在網絡上隨意造謠、誹謗、侮辱他人者,得到應有的依法懲治之下場,並給廣大公眾提供警醒的重要案例,讓此類現象不會如此泛濫,讓網絡文明、網絡法治得以最大程度的彰顯!【原創評論:瑜說還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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