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童遭繼母生父虐待,學校「視而不報」,校長被辭退

2022-06-20     快推正能量

原標題:一女童遭繼母生父虐待,學校「視而不報」,校長被辭退

本文轉自【北京晚報】;

強制報告制度是保護未成年人的一道重要法律屏障。記者5月31日從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去年辦理的一起

虐童案

就是

通過強制報告制度發現

,主動及時履行報告義務的居委會工作人員受到表彰,而

「視而不報」的學校受到處罰

學校執行校長被辭退

2021年5月,房山檢察院辦理了一起虐待兒童的案件。案發時

被害人芳芳(化名)年僅8歲,

2020年2月至2021年5月間,

芳芳繼母王某某和生父張某

以孩子不聽話為由,

多次採用毆打、煙頭燙、不給吃飯、不讓進家門等方式對芳芳實施虐待,

造成芳芳身體多處受傷。

房山檢察院以涉嫌虐待罪依法對王某某、張某提起公訴。最終,

王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同時,房山檢察院支持起訴,

張某被判決撤銷監護人資格,並每月向芳芳支付撫養費

據悉,2020年11月,房山檢察院聯合區教委、區民政局、團區委等八部門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工作措施,芳芳被虐待一案正是通過這一措施發現的。

2021年5月,

芳芳所在居委會工作人員發現其受到虐待並逐級報至團區委,團區委將線索移送給檢察機關

。房山檢察院接到線索後,立即將此情況通報給公安機關,建議立案偵查,公安機關對王某某、張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同時,房山檢察院聯繫民政部門對孩子進行妥善安置。

作為能夠密切接觸孩子的學校,為何沒有第一時間發現並報告芳芳受虐的情況呢?據悉,學校並非對孩子受虐情況一無所知,

班主任曾發現孩子中午在學校吃得特別多,臉上時常有淤青、雙手有燙傷

。班主任將此事彙報給了執行校長,校長為孩子購買燙傷膏並向芳芳父親詢問情況,芳芳父親稱孩子是自己不小心燙傷的,

面對芳芳父親漏洞百出的解釋,執行校長並未追問與核實,也沒有報警

2020年5月,最高檢、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強制報告制度被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吸收,該法第十一條規定:「國家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臨其他危險情形的,

應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報告

。」

因此,房山檢察院向區教委制發檢察建議,對於沒有履行強制報告義務的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並制定有效措施,督促全區學校認真落實強制報告制度。

接到檢察建議後,區教委責令對學校主要責任人進行處理,並要求學校進行整改。

涉案的學校將執行校長予以辭退,該學校的三年評先評優資格被取消。

為推動強制報告的有效落實,房山檢察院建議街道辦事處對居委會工作人員的行為進行表揚。

事發一年,芳芳早已跟隨生母李某某到江蘇老家生活,可檢察官依然牽掛受害人的成長狀況。近日,房山檢察院承辦檢察官,通過視頻連線的方式,向芳芳及其母親了解其現在的學習生活情況,同時邀請市區兩級人大代表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建議。

芳芳向檢察官表示,現在和媽媽一起生活很幸福,已經轉入當地學校,學習也有了進步,父親也能按時支付撫養費。檢察官勉勵芳芳要好好學習,鍛鍊身體,將來做一名對國家和社會有用的人。

北京晚報(ID:wxbjwb)記者 張宇 通訊員 王志遠 李春林

文章來源於:環球網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aa56349d6009975a997c3ff2c97480f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