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點一小步 改革一大步 銀川中院首次適用二審獨任制高效審結三起民事上訴案件

2020-02-28     銀川法院

日前,銀川中院邵敏法官審結了三起民事二審案件,與往常不同的是,這三起案件由法官一人獨任審理,從案件受理到送達結案僅用3天時間。這是銀川中院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以來,首次適用二審獨任制審結民事案件。

此三起案件均為當事人不服基層法院管轄權異議裁定上訴案件,二審主辦法官邵敏經過全面閱卷,考慮到該三起案件無新的事實、證據,且當前正處在防疫特殊時期,便及時通過電話與當事人充分溝通,依法告知訴訟權利,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根據最高法院關於中級法院開展二審案件獨任審判試點的相關規定,適用二審書面獨任審理。同時,銀川中院將同步跟進對上述案件進行質量評查,總結經驗,規範提升。

作為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法院之一,擴大獨任制適用範圍是銀川中院試點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銀川中院高度重視,結合兩級法院工作實際,探索制定了《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擴大獨任制適用範圍的實施細則》,對民事訴訟中適用獨任制的案件範圍、審理方式、監督管理等做了詳細規定。銀川中院將通過積極的探索,進一步提升司法效能,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推進銀川兩級法院審判體系和審理能力現代化,進一步滿足信息化時代人們群眾多元、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需求。

拓展學習

合議制:是指依法由三個或三個以上(須是單數)的審判員和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

獨任制:是指依法由一名審判員對案件進行審理並作出裁判的審判形式。一般基層法院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和事實不易查明但法律適用明確的案件,可以由法官一人獨任審理;二審案件中,事實清楚、法律適用明確的,可以由法官一人獨任審理。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5e5VjHAB3uTiws8KuS0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