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遷了,能給多少裝飾裝修補償?看了這7項規定你就明白了

文章導讀:遇到征地拆遷,承租人的裝飾裝修補償是怎樣確定的?裝飾裝修怎樣補償?征地拆遷了,能給多少裝飾裝修補償?看了這7項法律依據你就明白了!

一、在房屋租賃期間內,遭遇拆遷是常見的租賃合同終止的事由。如果雙方對此有約定,則是約定的合同終止事由;即使無約定,由於拆遷導致合同實際上無法繼續履行,屬於不可抗力範疇,也可歸為法定的合同解除事由。由此產生了承租企業獲取拆遷補償的問題。

二、在租賃廠房情形下,承租企業並不是房主。楹庭認為單純的租賃廠房和租賃土地後進行自由建設,在拆遷補償領域是截然不同的。廠房如果完全是租賃取得,這個時候拆遷方不會將承租企業視為被拆遷人,在談判拆遷補償款的時候,也不會直接面向承租企業,而是直接跟出租方簽訂拆遷補償協議。

三、承租企業享有拆遷補償的權利。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的規定和以往拆遷法律、法規、規章的精神,租賃廠房的企業只要有營業執照並且一直正常經營、合法納稅,那麼,它就有權利獲得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包括添附物、機器設備、裝修附屬物等這些項目,都是可以獲得相應補償的。除了裝潢裝修、設備遷移、停業安置等承租戶必然遭受的損失,還有一些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根據楹庭以往的相關判例,法院還認定了場地回填土方費與苗木、花盆損失。原告雖未能提供費用清單進行證明,但考慮該費用確有實際發生,法院酌情進行認定。總之,只要是承租企業實際支出的費用,均可向法院主張。

四、裝飾裝修費是實踐中經常產生爭議的補償項目。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五、楹庭拆遷團了解到,在承租企業的場合下,關於裝飾裝修補償費的歸屬問題,與其他補償項目一樣,奉行約定優先。租賃合同是出租方、承租方雙方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依據,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雙方必須嚴格依照合同規定履行合同義務,否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租賃雙方要想避免日後可能產生的爭議,應當在租賃合同中儘可能作出詳細的約定。如若沒有約定,則應當按照法律規定處理。

六、被拆遷人進行維權,在尋找法律依據時,不能僅僅局限於《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拆遷法律法規,應當尋找任何於己有利的法律依據。有些案件就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作出的判決。

七、在裝修裝飾場合,分為兩種情形,即已形成附合部分與未形成附合部分。無論是否形成附合,承租企業都不能請求出租人補償。但是對於未形成附合的部分,承租企業可以自行拆除。如因出租人原因導致未能及時拆除,出租人需將補償中涉及該項的補償款支付給承租企業。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此時承租企業應當進行判斷是否有必要進行拆除。

楹庭提示您: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被徵收人被拆遷人可以在收到徵收決定、徵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房子被強拆,要在知道強拆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維權。所以說,如果您對安置補償條件不滿意,要積極找徵收方協商。拖延時間,只會錯過訴訟時效。在無法與徵收拆遷方協商談妥的情況下,請儘快聯繫專業的征拆律師,尋求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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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原創作者:楹庭拆遷律師團 朝歌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clquiWwBvvf6VcSZNl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