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輕飄飄。」

2020-08-16     最後一米陽光

原標題:「愛的輕飄飄。」

世人的標準,我自認為是世人的一員,可終究不是為了他們而活;如果從他們身上尋找意義,我自認為自己並非認可那種,即使偶爾達成共識,也依舊不能否認我真實的感觸,說到底,因為他們,卻不可能是為了他們。只是,如果不這樣,我偏偏是其中一個,我又該如何自處呢?我不知道。

作者丨謝丹儒

攝影丨藝子

1.

人活到一定的年紀,似乎會變得越來越冷靜,這種冷靜一半是殘酷,另一半又像是在渴求著某種更深意義的穩定或更深刻的溫暖。

遙想當年,一個承諾,一句「我喜歡你」,甚至毫無道理的流言蜚語就能夠輕易的撥動自己的心弦,浮想聯翩。不排除其中有對美貌的貪戀,對獨特的嚮往,以及對愛情的憧憬,當然,還有內心的感受。那時,對於自己有多無知,對於知識的渴求便有多強烈。且這種知識是沒有方向的,那時,恨不得將所有不懂的都弄懂,恨不得將所有可能、可以嘗試的事情都親歷一遍。

尤其是那種暗戀的情愫,多麼深刻,有多麼浮誇,大概只有親身經歷的人才會明白吧。

無限誇大自己的感觸,無限放大幻想,不停的臆想,各種期待。那美好的感覺,更是不斷在腦海中以幻想填補著,腦補出各種驚喜、刺激、且美滿的結局。

也是,在那時,《安徒生童話》,《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話》是枕邊書。一個個美好的故事,一段段冒險的經歷,一次次邂逅,最終形成一種刻板印象:這一切都是為了愛情而服務的呢!

只要最後是幸福的,過程不管多麼艱辛似乎也都可以理解和接受了。

然而,那終究只是故事而已。

現實呢?現實中你甚至都不知道該與什麼去對抗,至於愛的人,更是久久的無法確定。說到底,男人太多了,女人太多了,選擇太多了,而命中注定,所謂緣分,這是多麼玄學的存在呢?至此,如何選擇,如何明確,如何相信,又該做些什麼呢?

2.

曾經,我也活在柏拉圖的精神戀愛中無法自拔。認為愛情高於一切,認為愛情至高無上。甚至,覺得只要有了愛情,那麼就可以忍受現在的一切了。甚至,等待,無限期的等待也是懷揣著希望和信心的。

然而,這麼多年過去。這種想法有多不切實際呢?

從身邊那些已經步入婚姻的人,幸福美滿的家庭,以及那些分分合合的感情中,我又如何不知這其中的兇險和不確定。

人是善變的,愛情也終不是固定和恆久的。

我曾經無比深愛過一個人。

其深愛程度直至現在,我依舊無法釋懷。然而,細究起來,我為對方做了什麼呢?並沒有,除去腦海里的胡思亂想,除卻思緒飛舞,除卻浮想聯翩,我終是什麼也沒有做。

甚至,眼睜睜地看著對方步入婚姻,也只是喝了幾瓶酒,寫了幾篇不成文的小詩小文。

過後,我又改變了什麼呢?一切還是照舊。

而對方呢?自然是幸福的細節,兩個人的小生活,各種歡聲笑語。她的幸福與我無關。

至此,我也明白了過來:如果只是在心裡想念,愛戀,思念,懷念,就算對方沒有另一半,那也終是和我毫無關係的。甚至,就是喜歡,喜歡也和對方毫無關係。

一切不過是一廂情願,一切不過是自以為是,一切不過是自娛自樂而已。

3.

當然,如果需要我這樣的一個人完全的遵循現實的標準,我也是做不到。

我自認為沒辦法僅僅僅憑對方的美貌,又或是自己對對方的好感,喜歡,又或是所謂的愛情,我就真的能夠和對方一輩子幸福下去。

從過往的那段深刻中,我早已明白過來,那些心裡話,那些動情的情話,那些為之感動或感傷的細節,是多麼的輕飄飄!

你想了又怎樣,你愛了又怎樣,你為之流淚或歡笑,難道就改變了現實嗎?事實就會因為這毫無緣由,且不斷變化著的心緒而改變嗎?從始至終,真正發生的變化在現實中可是不見一絲一毫的體現呢!

如果一定要追究,那也不過是身體的反應,和對待事物的看法,僅僅這些變化,除了自我安慰,除了引起內心的波瀾,除了在應對一些事情時多了一些想法之外,又何曾真的有什麼價值或意義呢?沒有的。

就像很多人不停的忙碌,為了錢,為了生存,為了生活,可是如果你說你為了愛情,愛情究竟是什麼呢?應該怎麼定義,又該如何去愛去處理自己的情、對方的情呢?

別說什麼承諾,別說什麼甜言蜜語,別說什麼靈魂為之震顫,內心波瀾多麼壯闊,這些誰知道呢?即使自己知道,即使因此感到幸福,可是,誰知道它依靠什麼而存在呢?它的事實依據呢?如何求證呢?

如此,怎能不叫人懷疑?

4.

後來,我選擇不愛了。任何人都不愛,包括自己也適可而止。

原本,我以為這樣我就能夠踏實的生活,甚至生活得不錯。事後發現,我終究是太天真了。

事後,我還發現,那些為之流淚,為之衝動,為之追逐的慾望,都是荒唐的。

因為沒了自己的思想,因為克制,因為即使不斷的抑制自己的情感,這樣的情況,這樣的我,又該如何尋找到自己的位置呢?沒有自己的位置,又該如何穩定,又該如何確定這就是我所想要的呢?

都說「人生無求品自高」,可是真的無求的時候,又該如何理解自身的存在呢?我不知道。

就像我一次次拒絕愛情的可能性,說到底何嘗不是我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找不到方向,我又該求什麼呢?

幸福過,就奢求著一直幸福?開心了,就奢求一直開心下去?又或是,感動或感傷,就該沉浸在其中,然後將除此之外的一切直至度外嗎?

過去,我不懂。

現在,我只知道,不論是我說的,我做的,如果我從中找不到它的意義,只要我認為它並非需要,僅僅只是想要,我便無法安心、踏實的活下去了。

可是,儘管這麼說,這一刻,現在,甚至下一刻,我不也過來了。只是,內心覺得空虛罷了。

愛情,何嘗又不是如此。我曾經的愛,如今的生活,又何其的輕飄飄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JsAA-XMBURTf-Dn5FTh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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