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持續嚴查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違法,騎車時手中持物、載人都被罰了

2020-05-05   周到客戶端

為進一步強化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執法力度,上海市公安局持續開展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攻堅整治。民警重點對非機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不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闖禁令、停車越線等亂騎行行為,以及行人「闖紅燈」、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等亂穿馬路行為進行重點整治。

2020年4月24日8時07分,浦東公安民警在世紀大道南泉北路西北處,對違法當事人邢某某實施「非機動車借道行駛後不迅速駛回非機動車道的」違法行為,處以30元罰款。

2020年4月24日9時06分,奉賢公安民警在川南奉公路城大路東約50米處,對違法當事人高某實施「駕駛非機動車手中持物的」違法行為,處以50元罰款。

2020年4月25日9時29分,奉賢公安民警在大葉公路新潮路東約500米處,對違法當事人周某某實施「非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的」違法行為,處以50元罰款。

2020年4月25日8時45分,浦東公安民警在居家橋路張楊路南處,對違法當事人李某某實施「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50元罰款。

2020年4月25日10時06分,寶山公安民警在滬太公路潘廣路路口南處,對違法當事人周某某實施「駕駛電動自行車搭載1名12周歲以上人員的」違法行為,處以30元罰款。

2020年4月26日9時36分,奉賢公安民警在蘭博路藝博路東處,對違法當事人馬某實施「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不按機動車信號燈表示通行的」違法行為,處以50元罰款。

2020年4月27日8時30分,青浦公安民警在滬青平公路青昆路東處,對違法當事人趙某某實施「非機動車不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5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