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某在上海經營某房地產投資顧問有限公司。2017年起,因經營不善,吳某開始拖欠部分員工的勞動報酬總計91.9萬元,員工們將情況反映至相關部門。
2019年5月9日、16日,上海市嘉定區勞動監察部門兩次通知吳某前往該部門配合調查,吳某均未配合。
2019年7月4日,嘉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該公司制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該公司四日內支付拖欠的勞動者勞動報酬,吳某在期限內仍未支付。
隨後,嘉定人社局向公安機關移交案件,同年8月15日,公安機關將吳某抓獲,吳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
在偵查期間,嘉定區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此案,分析研判該案查辦中的爭議和難點,同時引導公安機關對證據予以補強,明確取證重點。
在審查逮捕階段,經過多次溝通、說理,吳某家屬向員工支付了45萬元即一半欠薪,並約定支付剩餘勞動報酬的期限。
然而,在辦案中,檢察官發現吳某經營中還有大量應收帳款未收回,而這直接影響後續的欠薪支付工作。
吳某到案後已有悔罪之意,其與家屬也在積極籌措資金,不予羈押能讓其及時收回帳款。」
因此,嘉定檢察院對吳某作出相對不捕決定,以便其儘快支付員工的勞動報酬。
與此同時,檢察官向吳某闡明主動繳付欠薪可以減輕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的法律規定,督促吳某落實還款計劃,同步告知被害人追討工作進展。
2019年10月,在審查起訴階段,吳某如約支付剩餘46萬餘元欠薪,取得了被害人諒解,並自願認罪認罰。
嘉定區人民檢察院審查後認為,吳某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仍不支付,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已全部支付拖欠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取得諒解。嘉定檢察院依法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
欠薪是社會大眾極為關注的話題,欠薪行為不僅對勞動者合法權益造成侵犯,同時也嚴重破壞了社會誠實信用原則,引發了諸多社會矛盾,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隱患之一。
因此,不僅要有力打擊拖欠勞動者報酬甚至惡意逃避兌付的行為,依法懲治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同時要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配合相關部門追討欠薪,才能最大程度地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