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號廣告大變天,創作者該何去何從?

2023-05-26     新榜

原標題:公眾號廣告大變天,創作者該何去何從?

微信還是對公眾號廣告收口了。

5月24日晚,微信公眾平台發布公告稱,自2023年6月30日起,公眾號運營者與第三方商業合作形式推銷商品或服務,如附加購物連結等購買方式,應通過騰訊官方廣告平台進行發布。

若未通過騰訊官方廣告平台發布,平台將依照運營規則對相關內容和帳號進行限制。

也就是說,2023年6月30日後,公眾號接商單必須走騰訊官方廣告平台。

事實上,其他主流內容平台早就在這麼做了

微博有微任務、抖音有星圖、小紅書有蒲公英、B站有花火。此前除了微信以外的各大內容平台,都已完成了商業營銷內容在官方平台的統一管理。

而騰訊雖早早上線了騰訊廣告互選平台,態度卻一直都不強硬

但《網際網路廣告管理辦法》的發布與實施,使得平台對營銷內容的合規化治理成了大勢所趨。

在幫助公眾號創作者提升合規能力、降低風險上,騰訊廣告互選平台理應扮演更加積極的角色

至於內容從業者們關心的平台分成問題,騰訊廣告互選平台5月24日發布公告稱:

自2023年6月1日起,公眾號互選平台服務費下調至合作金額的5%,且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限時減免服務費

新的平台規則釋放了哪些信號?對於公眾號內容創作者意味著什麼?創作者如何在保證內容合規的同時尋求良性變現?平台又該如何回應創作者的期待?

帶著這些問題,我們對微信公眾平台的公告進行了梳理和解讀。

新的平台規則,到底說了什麼?

《網際網路廣告管理辦法》的第九條規定:

通過知識介紹、體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並附加購物連結等購買方式的,廣告發布者應當顯著標明「廣告」。

基於此背景,微信公眾平台早在4月25日就發布公告稱,通過各種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並附加購物連結等購買方式的,應當顯著標明「廣告」字樣

這裡提到的購物連結可以是小程序連結,也可以是二維碼、淘口令等。

而5月24日的公告,則進一步回答了「什麼內容必須走騰訊官方廣告平台?」的問題。

答案是與第三方商業合作,推銷商品和服務,如附加了購物連結等購買方式的

但讓很多人困惑的是,自己推廣自己的商品,帶自己的有贊、微店連結要走官方廣告平台嗎?

就新榜目前了解到的情況,如果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發布主體(例如小程序)與發布商業內容的公眾號屬於同一主體,是不需要走平台報備的

若不屬於同一主體,卻未通過騰訊官方廣告平台發布,平台將對相關內容和帳號進行限制。

至於具體怎麼限制,據新榜猜測,十有八九離不開:對違規內容進行限流、屏蔽或刪文;對違規帳號進行短暫封禁;對於違規品牌,平台或許也會採取一定限制措施,比如屏蔽品牌話題、關鍵詞等。

圖源:視覺中國

某MCN機構負責人向新榜坦言:「標廣告字樣,對創作者來說沒什麼,但客戶擔心影響流量。」

不過,標明「廣告」影響流量事小,被平台查出或被舉報,品牌曝光暴跌、品牌好感度下降事大。

所以還是建議大家不要心存僥倖

在廣告合規監管趨於嚴格、存量競爭日益激烈的雙重背景下,有人認為,這會倒逼內容越來越原生、行業越來越卷。

但無論是從法律法規出發,還是立足於內容生態和用戶體驗,合規都是大勢所趨,無可指摘。

唯有順勢而為,才能更好地生存與發展。

對公眾號創作者有什麼影響?

如何在保障內容合規的同時,更省心、更高效地「恰飯」?恐怕是公眾號創作者當下最關心的問題。

這也是騰訊廣告互選平台上線的初衷。何謂「互選」?說白了就是讓創作者和品牌方雙向選擇、自由合作。

而在這一過程中,平台會保證全流程服務可靠,數據真實透明,為創作者和廣告主的合作「上保險」

圖源:騰訊廣告互選平台

其實早在2016年,公眾號互選廣告就上線了,當時定向邀請了10萬粉以上的帳號參與,「夜聽」「視覺志」等大號都有過互選合作案例。時至今日,首批入駐騰訊廣告互選平台的創作者們,仍與互選平台保持著密切深度的合作

隨著網際網路廣告規模的擴大,公眾號互選平台的各項商業能力也不斷升級,包括優化廣告主選號的數據工具上線保障創作者權益的階梯賠付規則等等。

據了解,目前,公眾號互選廣告創作者入駐的門檻也從10萬粉降到了500粉

對於創作者,尤其是沒有簽約MCN機構的個體創作者來說,平台或許並不只是一個工具,而是有著更多「人情味兒」,因為他們需要平台的撮合、服務和保護。

具體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

1. 平台專業把關與風控,確保內容合規發布

合規,始終是頭等大事

一方面,如果大量不合規的商業內容無序存在,必然會引起用戶反感、傷害用戶體驗,動搖創作者與用戶長久建立起來的信任基礎。

另一方面,試想一下,當創作者完成了與廣告主談價格、簽合同、修改和確定內容等一系列工作之後,在內容發布和傳播環節,卻因不合規被限流、屏蔽或刪文,由此造成的損失誰來負責?

平台的廣告審核,實際上就是為了幫助創作者規避他們不了解的雷區和盲區。

在紅線之上,內容創作的天花板是很高的

通過平台審核的商業內容,不僅可以順利地執行發布,也會更符合傳播預期

對於優秀的合作案例,騰訊廣告互選平台還會推出「優秀案例」「互選好內容」等合集,給予更多曝光。

圖源:公眾號廣告互選平台‍‍‍‍‍‍

2. 交易流程透明、規範、安全

這一步直接關係到創作者能不能順利拿到錢

在沒有平台作為中介的情況下,如果遇上甲方拖款、壓款,創作者很容易陷入被動局面

被「鴿」也是常有的事。雙方談好的合作,任何一方突然變卦,對另一方而言都是損失:創作者完成了內容卻沒有得到相應的收益;品牌的宣傳節奏被打亂等等。

相比於不規範的線下結算,通過平台線上交易,意味著廣告主只有先付款才能下單,只要廣告主下了單,創作者的內容滿足了廣告主的需求,通過了平台審核,就一定能拿到錢,無需跟甲方拉扯和催款

值得一提的是,平台在保障交易安全上還有一個亮點,就是上線了階梯賠付規則。創作者每完成一個環節,就可以解鎖對應比例的合作費,即便中止合作,創作者也可以獲得一定比例的收入。

某財經媒體負責人還表示:「對於部分帳期比較長的合作公司,我們其實是很希望通過互選平台合作的,因為可以清晰地查看打款進度。」

除此之外,平台還會依法為創作者代繳相應的稅額,幫助創作者規避後續因偷稅漏稅產生的問題

所以無論是交易安全,還是結款、納稅等問題,創作者都能夠通過官方平台,獲得更高效、安全的商業合作體驗。

想必在這一點上,很多創作者對於走平台都是樂見其成的

某網際網路觀察自媒體就表示:「如果平台能讓廣告主規範地都走互選,我會非常開心和支持,那會省去我大量的溝通工作。」

3. 接觸更多廣告主資源,增加帳號曝光

一直以來,相比各領域的頭部大號,中小創作者在微信內容生態中的面目是模糊的,再加上如果前端商務能力較弱,往往缺乏被廣告主看見的機會,變現更無從談起

內容行業是卷,但「不被看見」意味著競爭還沒開始就已經結束了

但入駐互選平台後,創作者可以被平台上所有廣告主挑選,躺著等品牌上門,甚至反選品牌,為粉絲定製商業化內容。

背靠海量的騰訊系廣告資源,即使是小眾垂類帳號,也有望通過平台找到與自己磁場共振的品牌,或者探索更多跨領域品牌合作的可能性。

此外,相較於野生創作者,優質的品牌客戶往往也會更青睞官方或服務商旗下的創作者,因為後者在內容、創意上更有保障,品牌需承擔的風險較小

針對品牌在互選平台發起的合作需求,創作者可以選擇接受或拒絕。接受到符合帳號內容調性、粉絲群體的品牌商單,在獲得商業變現機會的同時,也避免了廣告植入的不匹配。

一位個人創作者對新榜表示:「有平台作為擔保,無論是對於我們這些創作者還是品牌方,壓力都會小很多,可以優先把更核心的工作做好,我覺得這是最主要的」。

的確,創作者在自身權益得到保護後,可以將更多時間投入優質內容的創作,獲得更多變現機會,進而反哺內容創作,實現良性循環

前期的曝光、中期的交易安全、後期的回款,都交給平台,創作者只需專注於內容本身。

創作者們怎麼看?

在圈內人都炸開了鍋之際,我們跟從業者們聊了聊,他們是如何看待新的平台規則的?

整體基調引用一位頭部自媒體的話來說就是:「本身合規就是大勢所趨,該來的總會來,很正常。任何一個新規範的出現,都需要一定的適應過程。但這不是核心的困難,整體的利還是遠遠要大於弊。」

概括來講,可能會有些許不適應,但合法合規才是王道,更何況這是一件長期利好的事

圖源:視覺中國

也有一些創作者表示,作為連接創作者與廣告主的橋樑,互選平台仍有持續疊代升級產品能力的空間,比如:

進一步優化創作者的標籤體系,提升商單撮合的效率和精準性;
進一步縮短結算流程,讓創作者提款更高效便捷、資金更快回流;
在配套營銷服務的品質上有進一步的突破等等。

還有創作者感慨:僅僅告訴創作者怎麼做還不夠,還要告訴廣告主怎麼選?怎麼投?怎麼玩轉互選平台,更高效地開展品牌營銷?

廣告主對互選平台的使用流程、具體操作不甚了解,勢必會給創作者帶來額外的溝通成本,未來可能需要平台加強廣告主側的教育與指引。

某頭部內容機構的小X對此表現出些許無奈:「我們其實是更傾向於通過互選合作的,流程什麼的都很方便。主要還是看客戶,畢竟有手續費。」

不過鑒於公眾號互選平台已將服務費下調至合作金額的5%,且推出了限時減免活動,這種極度傾斜的讓利幅度,相信也能夠引導和激勵更多廣告主入駐和使用平台

未來,只有創作者、MCN機構、營銷代理商與平台合力,共同在合規的體系下運行,公眾號的內容生態才能不斷朝著良性、健康、可持續繁榮的方向發展,在這個生態下的各方才能分到更大更厚的蛋糕。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55920e17f9d537f54bd8b4c5e6ce66c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