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拆遷安置補償方式你們了解多少?

2019-12-22   南通法律通

想必大家都知道拆遷房是指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但是針對於拆遷安置補償方式大家可能就不太了解了。

  一、拆遷安置補償方式有哪些

  (一)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遠組成的補償金額。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

  1、市場評估價。

  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並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 價值 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2、商品房交易均價。

  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定並公布。

  3、重置價。

  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採用估價時點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築物的正常價格。

  上述三種價格都是拆遷補償的法定依據,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別適用。

  (二)產權 置換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後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築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產權置換分為兩種形式:

  1、異地安置。異地安置是指由於 開發商 項目不涉及住宅或由於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儘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

  2、回遷安置。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項目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附:目前我國各大城市在拆遷補償上都有設定人均最低面積,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積為22㎡,所以拆遷安置。

  (三)結合型補償

  顧名思義,這種補償方式就是指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

  由於我國城市化進程與其他諸多客觀因素,導致房價和地價的虛高,因此造成了諸多不能夠單單用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解決的問題,所以就出現了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當地政府會公布補償標準,原則上按公布標準進行補償,特別提示:如果認為補償標準過低,千 萬不要簽訂任何補償協議,目前比較有效的方式是通過啟動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等法律途徑爭取提高補償標準。

  二、拆遷非居住房屋的補償

  1、拆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與其他單位、個人共同舉辦的企業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價+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價、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由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

  3、其他補償:還應當補償被拆遷人下列費用:

  (1)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貨物運輸價格、設備安裝價格計算的設備搬遷和安裝費用。

  (2)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按重置價結合成新結算的費用。

  (3)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的適當補償。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屬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構築物的補償,按照當地有關地上附著物標準執行。

  三、房屋拆遷管理

  城市房屋拆遷實行拆遷許可證制度。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人,在取得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拆遷許可證後,方取得拆遷人資格。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自房屋拆遷許可證發放之日起五日內,有義務將房屋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範圍、拆遷期限等事項,以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拆遷人有義務將公告內容告知被拆遷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拆遷人還要共同向被拆遷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