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印」的甲骨字形解釋:印歷經了由三維結繩向二維印章的轉變

2019-11-26     蔡氏意學

現代人可能會想當然地認為,「印」字的本義就印刷,即印製平面性的圖案。其實從甲骨文字形看,「印」字最初與印刷毫無關係,因為「印」字最初所指,壓根就不是平面性的東西,不是二維的,而是實物,是三維的。

印的甲骨文字形,為手持卩。「卩」即為結繩的右繩。在結繩機制中,結繩是一對完全相同的繩子,主要包括繩結的個數、大小、間距的相同。繩結個數指代標的財產的數量。契約簽訂後,債務方持左繩,債權方持右繩。因此,其實就是最早的借據,是對債務方責求權、求償權的憑證。

甲骨文「印」的字形含義就是,手持信用憑據,或者直接說,信用憑據。

很多人不免疑惑,既然一對結繩是完全相同的,又為何有左右之分。

結繩和書契是春秋之前中國所盛行的兩種契約的原始形態,結繩最早,書契次之。結繩是一對繩子,書契是一對木片。長期和結繩和書契實踐中,逐漸形成了一套流程和機制。其中就是包括在方位上,以債權人為右方,以債務人為左方,以及以債權人為東方,以債務人為西方。

左方右方主要體現在一對結繩和書契在比對時的排列書序,債務人所持的結繩或書契放在左邊,債權人所持的結繩或書契放在右邊。關於這種擺放順序,有三方面證據。

一方面是,資料的直接記載。《禮記·曲禮上》:「獻粟者執右契。」鄭玄註:「契,券要也。右為尊。」《戰國策·韓策三》:「安成君東重於魏,而西貴於秦,操右契而為公責德於秦魏之主。」鮑彪註:「左契,待合而已;右契,可以責取。」

二是,許慎在《說文解字》中對文字含義的記錄。在關於「卩」和「卯(此字為卿字去掉中間的部分,輸入法打不出,暫用卯代之,本字見上表)」解釋中,許慎保留極為重要的信息。

許慎《說文解字》:「卩,瑞信也……象相合之形」。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瑞者,以玉為信也。《周禮·典瑞》注曰:『瑞,節信也』;『節猶信也』。五玉皆王使之瑞卩」。對許慎說的「象相合之形」,徐灝在《說文解字注箋》中說:「蓋以卩為符之半體。楚金云:象半分之形。析之為半分,對全體而言則曰相合。」

前面關於玉器的討論文章中已經指出,所謂的瑞信、瑞玉之類,實質上是玉質書契,是新形態的書契,也是新形態的契約,而且這一新形態的契約主要應用於政治領域,是堯舜至春秋這個期間中國政策政令的發布工具。許慎說卩是瑞信,從基本功能上說這是沒有問題的,因為瑞信也是契約,但是把卩字直接等同於瑞信,把瑞信當成卩字的字源,就有問題了。瑞信是玉質書契,主要是玉璋、玉圭之類,從字形上,看不出卩字與玉瑞有關聯。儘管左右契或兩塊玉瑞相合是書契機制和玉瑞的重要機制,但是,把許慎直接把卩字說成是對玉瑞的「象相合之形」,顯然是牽強附會。

事實上,卩更只可能是指結繩,而且是結繩之右繩,而非瑞信。前面已經指出,瑞信是新形態的書契,新形態的契約,而書契又是在結繩的基礎上所產生。契約符號首先在結繩中產生,此後又在書契中產生。卩字就是在結繩中所產生的結繩符號。進一步說明這一點的是卯(音卿)。右邊是卩,而左邊則是反轉的卩,這樣就是一個左右對稱結構,其甲骨字形很象兩個人相互跪拜。這個字與卿同音,實質上,其字形就是卿字去掉中間部分。

許慎對卯(音卿)字的解釋是:「事之制也」。徐灝的進一步補充是:「許以卩為符節之合形。凡官守以符節為信,故曰事之制也」。

卯(音卿)字所描繪的是一對結繩在比對時的擺放形態,而非後來的玉瑞和符節。結繩是契約,是內涵加密機制的,其密碼包括一對結繩的繩結的大小,繩結之間的距離等。一對結繩的兩根繩是完全一樣的,當信用兌現時,代表債務或類債務的左繩的持有者,會對前來求償和索取的債權人所持的右繩,與其左繩進行比對,查看是否相同。為了更和的比對和檢測,形成了一套固定的程序和規範。這一程序和規範,就是許慎所說的「事之制也」,包括在比對時繩子的擺放形狀,以及代表債權的繩子在右,代表債務的繩子在左。

因此,許慎說卯(音卿)是「事之制」實際是指這個字本身,是指其始源結繩的機制本身,而非以符節為工具的政治制度,徐灝的解釋是牽強附會。

第三個證據是,以卩為基本結構的其他字例,如上表所列出。以及「左、右」這兩個字的義項本身。

綜合所有的資料,再使用字形解釋的「三通分析法」,可以確認,卩就是結繩的右繩。三通分析法:通義項、通字例、通義理。即所一個字形結構的解釋,要對字所有的義項都能解釋通,對以該結構為基本結構的所有字例都能解釋通,同時,還要符合《五經》義理。

「印」的初始含義是以結繩為形態的信用憑據。在現代漢字中,「印」的信用憑據的義項依然存在,只不過由三維變成了二維,由實物變成了圖案,即印章、大印。「印」的印刷之義,正是伴隨著印章、大印的出現而出現的。最初的印刷就是蓋印、蓋章。

那麼印章在中國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從理論上來說,是在春秋戰國時期,是與漢字開始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是同步的。商周時期儘管有甲骨文、金文,但都是僅應用於祭祀目的,並不在實際生活中使用。漢字脫離祭祀,而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則是「禮崩樂壞」的結果。

隨著漢字開始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政令的發布也逐漸文字化、書面化,替代了此前的玉瑞系統。在玉瑞系統中,圭璋等玉器的作用與書契和結繩等同,也是信用憑據,而政令內容本身則是口耳相傳的語言。語言加玉瑞合在一起,才是完整的政令。

當政令書面化後,與文字相配套的書面化的信用憑據,就是印章,天子皇帝的印章叫玉璽。沒錯最早的印章應該是玉璽。

最後,需要指出的是,目前一些考古學家看到中國的印章與西亞的印章存在一些聯繫,而就武斷地說,印章在中國出現是西亞印章東傳的結果。這是很膚淺無知的。或者在技術上,中國的印章的確受到西亞印章的印象,但是就其信用憑據的本質這一點上,則完全是本土化的,與歷史更為悠久的結繩一脈相承。

在基本原理上,中國的印章與西亞的存在質的不同,中國的印章是基於契約的,是個人的信用憑據,而西亞的印章則是基於神學的,在西亞文明中壓根沒有獨立的個人信用一說,因為對他們而言,人是不可信的,唯一可信的是神。唯有神才有真正的信用,人只能依附於神而存在。因此,西亞有印章,而沒有個人信用,更無個人信用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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