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川一位快递小哥“火”了,因为一个平常的举动,刷屏省市各大媒体平台,成为了一个人人点赞的“最美快递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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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1日13时许,位于遂川县慈云路与龙川大道交叉路口,一男子驾驶摩托车将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撞倒于地后,摩托司机只是往后看了一眼,便快速地逃离了现场。
此时,正好路过该路口的快递小哥李瑞华,见受伤女子在车来车往中情况危险,便主动将伤者搀扶到路边的安全地点,同时记住了肇事摩托司机的体貌特征,为后来交警部门破案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据快递小哥李瑞华介绍,事发时,他正好送快递经过县城的慈云路与龙川大道交叉路口,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响,随后就看见一名男士驾驶的摩托车和一名女士驾驶的电动车相撞了,骑电动车的女士摔倒在地上,但摩托车男司机并没有停下,而是看了一眼后就驾车逃离了现场。而此时正是午后时分,热浪袭人,交叉路口处车来车往,情况非常危险。
快递小哥上前询问伤者情况
由于该女子的双腿受伤,加之被电动车压着不能动弹,为防止女子发生二次事故,李瑞华迅速跑过去先将电动车推到路边,见该女子坐在地上哭泣。他又细心地询问女子伤及部位,考虑到其伤势比较严重,李瑞华立即拨打了120急救,并与女子的家属取得了联系。随后,他和路过的热心市民一起,将伤者搀扶到了路边的阴凉地,直到家属到达后才放心离开。
快递小哥和热心市民搀扶伤者过马路
当日15时许,遂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民警根据李瑞华提供的肇事司机体貌特征和车辆特征,以及其逃逸的方向和经过途径的路口,最终成功找到了肇事摩托司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警部门认定摩托车司机负事故全责。
在此
遂川公安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发生交通事故,千万不要逃逸!
应第一时间查看人员受伤情况,
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33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遂川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