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了!吉安一人驾车撞人致身亡当场逃逸,吉水交警50小时成功破获

2020-04-23   吉安公安

4月18日19时39分,吉安市吉水县水南镇高速连接线华山村路段发生撞人交通肇事逃逸案。

俗话说: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一起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

吉水警方50小时破案!

发生了什么!?

且听警察蜀黍道来......



案件具体经过

2020年4月18日19时39分许,在吉水县水南镇高速连接线华山村路段,发生了一起车辆撞到路上行人,造成该行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该肇事车辆逃逸。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警情后,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调取了事故发生路段监控录像,对周边群众进行了走访。交警大队高度重视,刻不容缓,当即成立了“4·18”专案小组,分析研判案情,安排警力开展调查工作。

在全面部署、精准指挥和民警们的连续作战下,经过连夜筛查视频和卡口抓拍记录,比对车辆破损特征,于4月19日上午确定肇事车辆高度疑似为昌河牌福瑞达小货车,已向吉安南部方向逃逸。

通过进一步分析研判,又于4月20日上午初步确定肇事司机为年约25-45岁的中青年男性,水南镇华山村附近居民。4月20日晚,在群众的帮助下,民警进一步获取了重要线索,并连夜沿肇事司机逃逸方向进行追捕。

4月21日凌晨 2时,办案民警在泰和县某酒店将肇事司机乐某当场抓获。在铁证面前,乐某对18日晚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离事故现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伤及路人肇事逃逸

交警蜀黍

对这种行为绝对严惩不贷

在事故发生仅50个小时后,吉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就快速侦破了该起交通肇事逃逸致死案。

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提醒!

车辆肇事后

应在尽快救助事故伤者的同时

主动接受调查

并依法承担自己的责任

遵守交规,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