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整治】不要打架,否则后果和他们是一样的……

2019-09-17     宣威警方

现实生活中,

有些人,

能动手的,绝不吵吵。

他们天真的认为,

打架是这样的!

其实是这样的!

打架结束之后,

却是这样的!

不信你看

01

虹桥派出所行政拘留1名殴打他人的违法人员

9月16日10时许,宣威市公安局虹桥派出所接到徐某报警称:其在宣威市虹桥街道新街被人打伤,请处理。

接到报警后,虹桥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赶往现场处理。当场查获涉嫌殴打他人的违法嫌疑人李某文,经询问,李某文对殴打他人一事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宣威市公安局决定依法给予李某文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01

田坝派出所行政拘留2名违法人员

近日,宣威市公安局田坝派出所民警在田坝镇腊家村委会处理毛某顶与刘某纠纷过程中,毛某顶动手打了刘某一嘴巴,后被处警民警及时制止。民警依法将其口头传唤至田坝派出所进行询问,毛某顶对殴打刘某一事供认不讳。9月17日,宣威市公安局决定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毛某顶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近日,在宣威市田坝镇新街一出租房内,杨某升与妻子张某美因生活琐事发生吵架,吵架过程中,杨某升用脚踢了张某美腿部数脚。后民警依法将其口头传唤至田坝派出所进行询问,杨某升对殴打妻子一事供认不讳。9月17日,宣威市公安局决定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杨某升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02

海岱派出所行政拘留1名殴打他人违法嫌疑人

近日,海岱派出所接羊场村孔某报称:其因为土地纠纷被侯某打伤,请求处理。

接警后,海岱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现场多名见证人称,孔某与侯某因地界纠纷发生口角,后侯某用锄头将孔某打伤,致使孔某身体多处挫伤。经过进一步询问,侯某对其打伤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宣威市公安局已依法给予侯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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