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超车?先打一顿再说……
近日,一群众电话报警称:在宣威市火车站自助取票旁出口处,其看到有人打架,具体原因不详,请处理。
接到报警后,宛水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进行调查了解。经调查,阿某和吴某城开车到宣威火车站接訾某帅,在火车站广场收费口附近杨某麟强行超阿某的车,阿某追上杨某麟后,双方发生口角纠纷,继而发生吵打,訾某帅在劝架时抱着杨某麟,吴某城用脚踢杨某麟胸部,阿某用拳头打杨某麟,并用膝盖顶杨某麟的头部。经询问,阿某与吴某城如实陈述了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及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宣威市公安局决定给予违法行为人阿某与吴某城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吵不过你,打你总行了吧?
1月9日16时06分,朱某丽电话报警称:在宣威市五孔桥农贸市场对面,其与丈夫李某发生家庭纠纷,被李某殴打,请处理。
接到报警后,宛水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进行调查了解。经调查,李某和朱某丽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在争吵的过程中李某用手打着朱某丽的嘴巴、用脚踢着其小腿。
经询问,李某如实陈述了殴打妻子朱某丽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1月10日,宣威市公安局决定给予违法行为人李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我是真心把拘留所当家了……
1月10日21时32分,东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一酒醉男子在东山镇某车间无故打砸,请处理。
接警后,东山派出所组织民警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在调查该案件中民警发现:2019年2月3日,王某春因寻衅滋事被宣威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2019年9月16日,王某春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宣威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三日。
经讯问:王某春对其酒后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王某春已被东山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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