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8日21时37分,陈某向宛水派出所报警称:12月28日19时30许,其发现其位于宣威市环城路某汽车服务中心5楼家中卧室内的现金被盗,请帮忙查处。宛水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经过多方走访调查,确定犯罪嫌疑人为其店内员工李某祥。随后,民警依法传唤李某祥到宛水派出所进行询问调查。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祥如实供述了其窜至宣威市环城路某汽车服务中心5楼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李某祥涉嫌盗窃罪,现已被宣威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