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家长而言,孩子上学是一件大事,大家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可以享受到优厚的教育资源,以便将来能考上名校。天津作为自主命题的省市,拥有着较高的名校高录取率,很多父母选择落户天津的主要原因是孩子上学问题,但是在落户天津后,父母应该如何为孩子办理转学?何时转学才不会错过最佳时机?
转学流程
津学籍的孩子
孩子已经在天津上学,且学籍也在天津,孩子可以继续在原学校上学,不存在转学籍的问题。孩子拥有天津户口后,可以正常参加各级考试。
外地学籍的孩子
孩子在外地上学,转学需要学生家长持相关转学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的学校联系转学,有接收能力的学校对其相关转学材料审查合格后,填写“天津市学籍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由转入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报区县教育局审查,经区县教育局审查合格统一报送市教委备案后才可在津上学及考试。
小学转学
1、转学要求
《天津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确因户籍变更等情况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转入学校或所属教育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一般是户口所在地片区范围内的学校,如果不招人的话,就是由教委指派,指派到哪里就必须去哪里,不能变。没有房子的,部分地区也同意按照户口所在地的租房合同指派学校。
2、转学时间
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和六年级不得转学)。对于确因特殊政策规定,超出办理转学时间需要转学的,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经转入学校所属区县教育局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3、注意事项
学生办理转学的,转入学校应在30个工作日内,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电子和纸质学籍档案。学校和区县教育局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教育部统一制订的学籍基础信息表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外省市来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转入本市学校就读的,须符合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规定,并按本实施办法履行转学手续。
初中转学
1、转学要求
外省市转入本市的初中学生,需持本市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和转学证明,到户口所在区县教育局登记,区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就近安排学生入学就读;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入,需提供居住证、原户籍证明、务工证明、住(租)房证明,到暂住地区县教育局登记,由暂住地区县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2、转学时间
初中学生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转学籍的截至日期是初二下学期至初三开学前两周,初三中考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在本区县范围内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如果是在初一上学期转学,则不会有耽搁,初一下学期至初二下学期转学,会影响孩子的体育平时成绩。(天津考生中考体育成绩满分30分,分为:七年级第一学期至九年级第一学期成绩为,每学期1.5分,总共7.5分;七年级第一学期至九年级第一学期每天锻炼一小时出勤情况和表现,每学期0.5分,共2.5分;七年级至八年级体质达标成绩,共8分;初中毕业生升学统一体育测试成绩,共12分。)
3、注意事项
本市范围内办理转学的流程参照跨省转学流程办理。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手续的学生。初中学生休学期间、接受处分期间不予办理转学。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转出学生学籍档案送达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高中转学
1、转学要求
外省市转入包括常住户口转入、蓝印户口转入、博士后进站子女转入。蓝印户口学生转入执行市教委《关于蓝印户口学生转入我市建立高中学籍的说明》,取得学籍后不得在本市范围内再转学。博士后进站子女转入还需要提供学生本人暂住证复印件。
在境外高中留学,中途转回本市就读高中的学生参照常住户口学生转入程序办理。所需材料:户口复印件一式两份(市教委一份,区县一份);境外高中学校学籍注册部门开具的成绩单,并有学校校长签字及学校公章;成绩单的中文版,加盖翻译机构的公章;接收学校可按学生实际学业水平,安排在相应年级就读。
2、转学时间
本市范围内的普通高中学生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高一上学期、高三全学期不办理转学手续。在本区县范围内不办理转学。
高三年级不再办理天津常住户口外省学生转入手续,考生直接到区县招办参加天津市高考报名。高三转学要以社会考生参加高考,就是说报考学校有一定影响。
3、注意事项
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艺体类高中学生、普通高中艺体班学生不得转入到普通高中学校。
在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自愿转入到中职类学校的,转出校要报送到区县教育局备案,由各区县统一上报市教委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学生在休学期间和受处分期间不予办理转学。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转出学生学籍档案送达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学籍迁移
一、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转入学校开接收证明,家长拿着接收证明到转入学校教务处,转入学校教务处在学籍网上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表(学籍卡)扣上学校教务处章,家长拿着这个表和老家和天津户口所有页的复印件,城建费发票复印件等证件交到接收学校,然后接收学校在网上发接收学生的申请,一般经过学校、区教育区、天津教委、教育部、转出学校省(直辖市)教育部门区或市教育局审核后到转出学校看到申请,点击同意即可,电子学籍就能转到接收学校了,一般需要三十个工作日左右。
二、有的省份转学还是老方法,天津或转出学校打转学表四份,每一份都扣上转入学校、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转出学校、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四个部门的章,然后每个部门留一份,然后家长把转学表、老家和天津户口所有页的复印件,城建费发票复印件等证件交到接收学校,然后接收学校在网上发接收学生的申请,一般经过学校、区教育区、天津教委、教育部转出学校省(直辖市)教育部门、区或市教育局审核后到转出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