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楼市不平凡的一年,政策调控,限购,贷款利率上调,让每一位购房者望而却步。2019年,房价会如何发展,尚且不能定论,整理一些天津购房细则供大家参考
限购政策
天津非本市户籍买房政策
限购范围
除滨海新区以外,全境限购。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在网站上公布了差别化信贷政策,二套房首付至少60%!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限贷政策
特别注意
从去年到现在,天津首套房贷款利率没有太大变化。根据下图,目前上浮5%只有农业银行与大连银行,上浮10%-15%的已成常态,上浮至10%已经算是较低水平了。批贷时间一般为7~10个工作日,放款周期一般为一个月。整体数据层面来看,利率变化不大。
注:该表显示为各大银行利率仅为大致情况,因不同银行的贷款首付比例以及优惠等不同,同时还要考虑到购房者的资质情况,具体请咨询各贷款银行。上述文字部分转自新浪乐居天津,具体上浮标准仍要根据个人资质来看。
日前,天津重新颁布了《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2019年2月1日,天津公积金新政正式执行。与以往相比,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有重要变化
此次修订将与《贷款办法》并行的4个单项贷款额度计算条件相关政策文件统一整合归并写入《贷款办法》。为了使政策更加简化统一,便于理解,将按照账户余额倍数条件计算贷款额度条件统一调整为:购首套住房按账户余额20倍计算,购第二套住房按账户余额10倍计算。
调整后,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按账户余额倍数条件计算贷款额度执行相同政策。
三类情形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一类:购买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类:离婚两年内,职工与原配偶之间买卖住房情形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类是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属于严重失信行为,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