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仓山法院对一起垄断医院部分护工业务的涉恶案件进行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万甲、万乙、陈某波三人有期徒刑六年到一年不等。
案情回顾
2015年5月10日,福建省某三甲医院开业以来,被告人万甲趁该医院无护工站且无人对护工进行管理的机会,以自己“两牢人员”的恶名纠集被告人万乙、陈某波及万丙(另案处理)等人非法垄断该医院住院部8楼、9楼、12楼的护工业务,并对前往该医院住院部8楼、9楼、12楼寻找护工业务的其他护工,先由被告人万乙出面,用被告人万甲的名气威胁、恐吓护工并让护工离开,如有护工不予理睬,被告人万乙将情况告诉被告人万甲,再由被告人万甲出面采取威胁、恐吓、暴力殴打等方式阻止和驱赶护工。
该团伙以被告人万甲为首,被告人万乙为骨干成员,被告人陈某波及万丙为成员,采取威胁、恐吓人身安全,暴力殴打等方式阻止、驱赶其他前往该医院住院部8楼、9楼、12楼正常寻找护工业务的护工,以达到霸占该医院住院部8楼、9楼、12楼护工业务的目的,严重扰乱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医护人员、其他护工的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团伙。
经审理查明
仓山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万甲纠集被告人万乙、陈某波等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福建省某三甲医院8楼、9楼、12楼护工行业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害一方,给公民的人身及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社会影响恶劣,且有相对固定的纠集者,成员基本固定,层次分明,人数较多,系恶势力犯罪组织。
综合各被告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仓山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