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段时间很是焦虑,假期都在办公室打电话,就怕调解得晚了,白菜都烂在田里,农户的损失又得扩大了。”
谈及近期经办的一件案件时的心情,长乐法院民二庭庭长刘志峰记忆犹新。事情还得从长乐法院受理的一起买卖大白菜的合同纠纷说起。
李某是白菜种植户,今年3月初,李某与商贩王某签订协议,由王某收购李某地里的十二万株白菜。签订协议当日,白菜还没有长好,王某先支付10万元定金。
但十天后,王某以李某种植方法不当导致白菜损坏腐烂为由拒绝收货,并要求双倍退还定金。李某则认为白菜大面积腐坏是由于王某未及时收货,且近期雨水较多加重了白菜腐坏程度。
鉴于白菜季节性强,对状况尚好的白菜如果不及时采摘出售,势必造成种植户损失扩大,刘志峰、邢颖晶两位法官收案当天下午就第一时间冒雨来到菜地,下田实地查看白菜损坏程度和范围。
“三十多亩的白菜,大概已经腐烂损坏了一半以上,雨水又多,气温再升高,好的白菜如果再开花了,将影响销售,情况很是让人揪心。”刘志峰回忆道。
下田结束后,法官将双方都召集到一起调解,可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一致,调解到当天晚上还没有进展。
“问题的症结在于,纠纷没解决之前,地里的白菜放着也不是,采摘也不是,还无法提存保值,故只能快调快结。”
随后的几天里,刘志峰一面联系熟悉农村情况的特邀调解员姚秋官协助调解,另一面通过朋友圈向多名长期收购白菜的商贩及种植白菜的大户了解业界定金、货款交付方式以及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力促纠纷高效调解解决。
经过几天的努力,在法官、特邀调解员做足了“功课”的调解中,双方逐渐放下成见。法官趁热打铁,引导双方体谅对方难处,互做让步,妥善解决争议。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约定由李某退还王某一半定金,李某自行负责白菜采摘销售。一场需要跟时间赛跑来化解的纠纷就此画上了句号。
相似的一幕出现在漳港法庭调结的一起涉农纠纷中。去年12月底,董某在徐某处以5400元的价格购买了33袋马铃薯种子。
2020年1月,董某在自己承包的田地进行春耕播种。月底,董某发现大部分的种子不发芽,小部分发芽的种子也呈畸形。
董某找到徐某询问此事,徐某亦承认自己出售的种子存在质量问题,可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
为了留存证据,董某不敢将地里的种子挖出并重新播种,故于近日诉至法院寻求帮助。
考虑到农时紧迫,为及时化解纠纷并防止矛盾扩大影响春耕生产,漳港法庭庭长林枫在了解董某诉请和困难后,马上赶赴案涉田地,并实地确认了董某所述的种子不发芽、生长畸形的事实。
随后,法官又前往被告徐某所在村部,与村部调解员一道做徐某的思想工作,并耐心释法说理。
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以及给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该纠纷圆满化解。
司法助农,时不我待
目前正处于复耕复产的关键期,长乐法院立足职能作用,对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司法助力推动复耕复产、助农扶贫等工作,努力为农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在田间地头,在乡间小路,长法干警们用脚步丈量为民初心,用实干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既及时维护广大农户的合法权益,也充分体现司法温情、彰显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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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长乐法院
编辑 | 万婷、柠檬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