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水浒传》是一本写男人的书,也的确不假。书中好汉林立,刀光剑影,美酒飘香。
但作者施耐庵老先生还是不忘挤出了一点笔墨,在书中着意写了几个女人作为铺垫和点缀。
正面的、并且列入梁山泊英雄行列的有一丈青扈三娘、母夜叉孙二娘、母大虫顾大嫂;反面的,则有名扬四海的潘金莲、宋江的外室阎婆惜、病关索杨雄的续弦老婆潘巧云,以及卢俊义的夫人贾氏和悲情人物林冲的娘子张氏贞娘等。
仔细对比,潘金莲、阎婆惜、潘巧云三人的故事大同小异:都是美貌出众,都是被迫无奈下嫁,都是婚后出轨,都因奸情败露被杀身死。
从古至今,水浒小说塑造的这几个女人,已经家喻户晓,且被彻底贴上了“坏女人”、“淫妇”的标签,成了不守妇道者的代名。
难以否认,对爱情忠贞不渝,妻子与丈夫相互忠诚不二,仍是现今社会文明所倡导的。夫妻彼此忠诚既是对婚姻的尊重,也是人类社会稳定的基础。
但幸福的婚姻,须是青年男女自己认可的,彼此自愿为对方恪守诺言、奉献一生。
而古今社会出现的一些婚内出轨的现象,尽管原因多种多样,除了道德品质败坏者之外,生活的不如意、婚姻的不幸福当是主要因素。
就《水浒》小说中塑造的潘金莲、阎婆惜、潘巧云三个女人而言,她们是有爱慕虚荣、贪图富贵的道德品质问题,出轨行为也确实可憎。但追朔根源,还是不幸婚姻不把她们推上了奸情丧命的不归路。
有人说,潘金莲不是旧时代的小丑,而是那个丑陋时代底层社会婚姻生活的悲剧人物。
潘金莲的出身,《水浒传》交代的比较简单,另一部书《金瓶梅》介绍的比较详细。
按《水浒传》所述:“那清河县里有一个大户人家,有个使女,小名唤做潘金莲,年方二十余岁,颇有些颜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他,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于心,却倒赔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
“倒陪嫁妆,还不要一文钱,白白嫁人”,纯属不合常规,明摆着是那个大户富豪员外在惩罚和捉弄年轻貌美的潘金莲。
这反而可以看出,当时潘金莲是一个作风正派的丫环(使女),并不是男主人想要占有就随便占有的。主人决定纳丫环为小妾,才可以发生性关系。仅为偷情图快乐,那是大老婆不能允许的。而得罪了主人,丫环只有两条出路,要么退回家中,要么指婚嫁人。潘金莲无疑是后一种。
那潘金莲所嫁的武大郎到底是个什么形象身价呢?
书中描述:“这武大郎,身不满五尺,面目丑陋,头脑可笑。清河县人见他生得短矮,起他一个诨名,叫做‘三寸丁谷树皮’。”而且是个卖炊饼的社会最底层游动商贩。
照常理,以拉郎配的野蛮手段,硬把一个年轻美丽的姑娘塞给一个又丑又无能的男人为妻,不可能有恩爱感情,恰如把天鹅与丑小鸭绑在一起一样。
按小说叙述巡迹,成年潘金莲的命运与她亲密接触过的四个男人息息相关:
第一个就是那个是大户富豪员外。潘金莲很反感这男主人想对她偷偷占便宜,所以坚决拒绝并举报给了主人婆;第二个男人是武大郎。形象猥琐、丑陋不堪,偏偏被包办成了她的正式丈夫,致使她欲哭无泪;第三个是相貌堂堂、勇武出众的武二郎武松。她几次试探撩拨,反惹武松一顿痛斥,只好死了心;第四个才是风流劣绅西门庆。这西门庆独有的本事是到处沾花惹草,且家资丰厚,还是县里恶霸。潘金莲企图与他长期姘居,竟然下狠手毒死了丈夫武大郎,惹下杀身大祸。
从潘金莲的婚姻来看,她虽然出身穷苦人家,但好歹也是大户人家的使唤丫头,见过世面。以她的年轻貌美,必然是心比天高。下嫁给武大郎这样的丑人,是她内心所不能接受的。她对武大郎会有什么感情可想而知,虽然睡在一张床上,她也是男尊女卑等级制度下的无谓牺牲品。
据说北宋时期女子的人身自由得到进一步提升,朝廷准许女子可以主动提出离婚,在法律中规定:没有结婚的女子“诸订婚无故三年不成婚者,听离”。结婚之后“夫出外三年不归者,其妻听改嫁”。
潘金莲遭遇的情况,这些离婚的条件都不适用。她根本无法与武大郎离婚,无力跳出封建风俗的桎梏。
丈夫极不如意,生活又很清苦,这种婚姻生活,逼迫年轻貌美的潘金莲难以认命服输。
小说里写道:嫁给武大郎后,清河县有几个奸诈的浮浪子弟,经常到武大郎家里调戏她。潘金莲开始时是反感的,但又想到武大郎猥琐的相貌,更不会风流,就和那些浮浪子弟勾搭上了。因此街坊邻里都传说她:“无般不好,为头的爱偷汉子。”
那些浮浪子弟还经常在武大郎家门前叫道:“好一块羊肉,倒落在狗口里!”令武大郎在街坊邻里面前丢尽了脸。他虽懦弱,也有尊严。因在清河县住不下去,就带着潘金莲搬到阳谷县紫石街赁房居住,每日仍旧挑卖炊饼。
潘金莲在阳谷县过了一段宁静的生活,后来武松在阳谷县做了都头,和武大郎相认之后搬来一起住。潘金莲见了武松又动了不安分之心,多次主动勾引武松。武松不但不被她的美色所动,反而还严厉说教了她一番。从此叔嫂二人关系闹僵,武松搬出武大郎家,到县衙里去住。
潘金莲一直嫌弃武大郎生得丑陋,而且为人木讷无能。勾搭武松不成,她在王婆的撺掇下终于与西门庆勾搭成奸,直至引来武松杀奸报兄仇的一幕。
1998年央视版电视剧《水浒传》,编导用了不少戏份来表现潘金莲这个悲剧人物。
在电视剧里,潘金莲是作为宋代下层社会普通女性出现的。她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嫁给武大郎是她的婚姻悲剧。因此,把她塑造成了一个反对封建夫权、提倡女性解放的新的妇女形象。
潘金莲虽然不满意嫁给武大,但还是默认自己命运不济,也曾有安下心来过日子的想法。但小叔子、打虎英雄武松出现后,她感叹武家两兄弟反差咋这么大:一个是窝囊废;一个英雄好汉。
潘金莲对武二郎的爱慕之心是人之常情,但受伦理所限。进而潘金莲对武松大献殷勤,肆意挑逗,而品行端正的武松终不为所动。在这种情况下,西门庆和王婆惜设下圈套,才使她走上了出轨、杀夫的犯罪之路。
换个角度说,按照书中既定的人物环境和品性,既使没有西门庆,潘金莲还会勾搭上东门庆、南门庆、北门庆。
潘金莲是不幸的,她的不幸主要原因来自婚姻。她已经被以荡妇之名永远定在了历史耻辱柱上了。无论谁怎样为她说项,也无力扭转她“荡妇”的定性。
而历史记载中说,明朝历史上真正的潘金莲是清河县令武植的夫人。她为人贤良淑德,因夫妻二人形象被恶人恶意丑化,并在老百姓当中流传,被施耐庵加工改编写进了《水浒传》。
真实潘金莲的故居,为贝州清河县潘家庄。为了躲避强大的舆论泼污,后来改名为黄金庄。少女时代的潘金莲是远近闻名聪明美丽的大家闺秀,是一位名门淑媛。她父亲曾官拜知州。
潘金莲的丈夫武植,一表人才,自幼崇文尚武,才智超群,绝非“三寸丁谷树皮”。他家里原本贫困,年轻时期到潘府上帮工。因为品行端正且能干,潘知州资助他学习。后将女儿许配于他。潘金莲以善良贤惠、勤劳仁义的贤妻之名闻于乡里。武植考中进士后,曾出任阳谷县令。他与潘金莲恩恩爱爱,白头偕老,育有四个子女。
阎婆惜本名阎惜娇,因为母亲叫阎婆,其字为惜,便称阎婆惜。而“婆惜”二字,在宋代多用于人名,宋时“婆惜”之名,男女皆用,与身份、地位关系不大。
阎婆惜在《水浒传》中,是作者精心为宋江被逼上梁山设计的铺垫性人物,也算是相当重要的一个配角。不仅因为她跟宋江有过夫妻关系,还有宋江的落草为寇,就是因为杀死阎婆惜间接造成的。
假设没有阎婆惜,宋江依然会在郓城做着他的神仙般的押司,工作滋润快活,即便还是会跟梁山扯上些许关系,但未必真的会去落草当山寨主。
阎婆惜与宋江的感情纠葛,也是水浒书中令人较为惋惜的情感内容之一。
宋江是江湖豪杰,阎婆惜是流浪艺妓,两个人最终没有牵手走下去,恰如阎婆惜的名字谐音一样----“颇为可惜”。
书中这两个人的婚姻悲剧,其实在初次相遇时候就埋下了:歌妓阎婆惜“长得好模样,又会唱曲儿,省得诸般耍笑”,要不是出身寒微,家庭经济拮据,是不可能甘愿给一个小押司当外室的。外室的意思,可能并非妻妾,特没有正当的夫妻名分。
古代是禁止官私奴婢、倡优、皂吏、番户、杂户、惰民、丐户、乐户、部曲户女等所谓“贱民”与良民结婚的。阎婆惜是“酒色歌妓”,而宋江是郓城县衙中的押司小吏,二者成婚不在许可之列。
书中没交代宋江妻室情况,阎婆将女儿给宋江做外室,实际上是类似偷偷包养关系。生活囧迫的阎婆惜母女为生存所迫,宋江则可以解决生理需求。
阎婆惜的资本是貌美如花,宋江的气魄是挥金如土。
阎婆惜随父母流落到济州郓城县,其父得病身亡,无钱安葬,得到宋江的帮助。在阎婆的主导下,阎婆惜被作为外室嫁给了宋江。
按常规,宋江既然没有妻室,若真的对阎婆心存爱意或惜怜香惜玉,即便不娶她,也可以带她回到宋家庄老父那里,可偏偏他是另置一套房子专门养起了她。
这里的原因也不复杂。宋江在郓城大小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在江湖上更是声名远播。说到底,他还是嫌弃阎婆惜的出身低贱。像她这样风尘女子,无论姿色多么出众,才艺多么绝妙,想要登堂入室却不太容易。
阎婆为了报恩,主动将阎婆惜给宋江“做个亲眷来往”。当然,阎婆这样做不只是为了报恩,还有长期依附宋江的考虑。她深知,宋江再怎么仗义疏财,也不能救济她们一辈子,只有跟宋江攀上某种亲近关系,才能心安理得地享受宋江的接济。
从这一点来说,阎婆惜无疑成了阎婆手中的谋生工具,这是阎婆惜人生最大的悲哀。
岂料这宋江偏偏不重女色,两人亲近热乎了一些日子,宋江就疏远了阎婆惜。既使住到一起,也是同床异梦,貌合神离。甚至可以说,他们几乎没有什么夫妻感情,倒像是买卖关系,你养着我,我伺候你。
渐渐地,宋江也被阎婆惜所讨厌,阎婆惜更是寻机出轨,喜欢上了宋江的同事、风流倜傥的押司张文远,偷偷勾搭成奸。
生性心高气傲、贪图虚荣的阎婆惜,对于宋江表现出的与她疏远不亲近,是极度不满的。如果宋江始终对阎婆惜保持一定的热情,那么阎婆惜多半会老老实实地生活下去,以一个报恩者的身份做宋江的异姓伴侣。
可现在宋江已经对她不感兴趣了,歌妓出身的阎婆惜还能保持本分吗?显然不能。
不要说宋江不懂风情,就是以他那“黑矮”的外貌,也已经无法留住年轻美貌的阎婆惜芳心。既然如此,阎婆惜忘恩负义去勾搭张文远也是自然的了。
而在这个期间,阎婆惜等来了一个绝佳的机会,她无意中发现了宋江与强人晁盖往来的秘信与金条,于是决定用这些要挟宋江,逼他“任从我改嫁”,并且还让宋江给她一百两金子,因为一百两金子足够她和张文远过上富足的生活。
得寸进尺的阎婆惜,最后为此付出了生命代价。
有人猜想,在此之前,阎婆惜一定憧憬过美好的未来,一定幻想过与宋江的幸福富裕生活。遗憾的是,宋江不是阎婆惜的归宿,张文远更是无情过客。
阎婆惜死后,小说中写了一句“况且婆娘已死了,这张三又没了粉头,不来做甚冤家”。面对阎婆惜的死,张文远不打算追查情敌宋江,以免惹祸上身。表明张文远对阎婆惜也并非真爱,他跟宋江一样,也只是把她当成了情欲的对象。
阎婆惜的一生演出到此结束。
潘巧云与潘金莲一样,也是《水浒传》中塑造的淫妇形象,虽然名气没有潘金莲大,结局却比潘金莲还惨。
水浒小说中的潘巧云,生于七月初七。以七夕为“乞巧”,风行于两宋时期。而七月七日生人,则多以“巧”为名,这大概是潘巧云起此名的由因。
潘巧云的父亲是杀猪屠户,根据镇关西郑屠的情况可以得知,在宋代杀猪卖肉很赚钱,其家里应该算是挺富裕的。宋代社会开放,商人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潘巧云嫁给王押司之后,应该生活过得不错。
不料,王押司却不久就病故了。潘巧云应该是继承了一笔财产,改嫁在监狱当差的杨雄为妻。杨雄属于“倒插门”女婿。
这也是为何王押司去世两周年的时候,潘巧云和潘公可以公然在家里办法事,追思前夫的原因。如果杨雄实力雄厚,也不会找一个二婚女人还倒插门。
潘巧云最后出轨,在无数人看来是淫荡的表现。实际上,潘巧云在临死前的一句话道出了她婚姻的不幸。
潘巧云先前嫁给王押司,书中并没写她曾经出轨。嫁给杨雄之后才出轨,表明她的再婚生活很不如意。
在《水浒》书中,杨雄与潘巧云出场时是刚新婚不久的一对夫妻。杨雄健壮英武,一表人才,年龄28岁,而潘巧云是个二婚的丰韵少妇,年纪约在19岁左右。
从人性的绝对来讲,潘巧云美貌又正直年青,心理和生理都是对异性充满渴望的阶段。
杨雄的职业是蓟州两院押狱兼充市曹行刑刽子手。他虽然名字起的霸道,但是在生理方面却不能满足潘巧云,加上每月要值班不归宿二十天,令潘巧云倍感冷落。
而潘巧云是二婚,不是一个耐得住寂寞的人。本就水性杨花的她,开始琢磨起红杏出墙的婚外“性福”勾当。
为什么说潘巧云水性杨花呢?不妨看看《水浒》原著中对潘巧云的描述:“黑鬒鬒鬓儿,细弯弯眉儿,光溜溜眼儿,香喷喷口儿,直隆隆鼻儿,红乳乳腮儿,粉莹莹脸儿,轻袅袅身儿,玉纤纤手儿,一捻捻腰儿,软脓脓肚儿,翘尖尖脚儿,花蔟蔟鞋儿,肉奶奶胸儿,白生生腿儿。”
看了这一连串形容词,不得不佩服施耐庵老先生的文笔,给人的是立体的画面感。
事实上,施耐庵在笔下对潘巧云极其厌恶。从对她的称呼就可看一斑。施耐庵在书中将潘金莲称作“那妇人”、“那婆娘”;而称潘巧云则是“那妇人、那淫妇”。在第44回中,多次使用了“淫妇”二字,
诸如描述潘巧云与和尚裴如海私会:那淫妇张着手,说道:“和尚家,倒会缠人!我老大耳刮打你!”贼秃嘻嘻的笑着,说道:“任从娘打,只怕娘闪了手。”那淫妇淫心飞动,便搂起贼秃,道:“我终不成当真打你?”贼秃便抱住这淫妇,向前卸衣解带,了其心愿···。
潘巧云因遭到丈夫杨雄冷落,一开始她想把杨雄的拜把子兄弟石秀勾引怀中。但经过试探,石秀与杨在雄一样都是一介武夫,刚勇有余而柔情不足,不会怜香惜玉,不懂得枕边温柔。
所以,潘巧云看中了报恩寺和尚裴如海。
这裴如海与潘巧云从小在一个庄子长大,是属于青梅竹马的小伙伴。裴如海一直暗恋着潘巧云,可能因家贫无力相娶,眼睁睁看着她嫁作他人妇,自己则选择出家当了和尚。再则裴如海长得很帅气,因为足不出户,心宽体胖,显得很年轻。
潘巧云利用丈夫常值夜班管不着自己,老父亲每晚天黑就熄灯睡觉的机遇,认定自己红杏出墙无人知晓。而裴如海更是千方百计讨好潘巧云。为了接近她下足了功夫。他早早的认潘太公为干爹,平日里就找“这妇人”眉来眼去,最终连哄带骗在寺庙里的牙床上做成了那“好事”。
后来,在她家肉铺帮工的石秀发觉奸情,石秀提醒义兄杨雄予以警示,潘巧云却不思悔改,还进谗言诬陷石秀图谋不轨,唆使杨雄赶走石秀。
石秀乃是江湖上出名的“拼命三郎”,他不忍杨雄受蒙骗,便于暗中设计杀死前来幽会行奸的和尚裴如海,并与杨雄将潘巧云骗上翠屏山。杨雄得知真相,怒杀潘巧云泄愤。
潘巧云是《水浒传》中死的特别凄惨的女人,凄惨到惨不忍睹。
她在翠屏山先被杨雄绑在树上,问清了奸情,接着被割了舌头,然后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下,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更为残忍的是还把她分了尸。
这样凶残的手段,展现的倒不是杨雄有多么豪杰,而是潘巧云的无比悲哀。
潘巧云临被杀前,对杨雄说了一句惊世骇俗的话:你们杀了海哥哥,我也不想活了。与你两年来的床上生涯,还不如跟海哥哥的两个晚上来得快活!
杨雄听了作何感受,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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