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头盔乱过马路等行为是要在朋友圈"公示"的,南沙已多人被罚

2019-11-21     活在南沙

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

这些行为究竟会做些什么处罚呢?

近日在南沙的一些路段

行人违法需要将自己的违法行为

发微博或朋友圈

集齐“赞”才可放行

行人违法可选择
发朋友圈集赞处罚

近日有市民在南沙一些繁华路段看到有交警开展针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执勤工作。有行人、非机动车不遵守交规被查获,可选择把自己的违法行为、违法地点发上微博或微信朋友圈,求好友点赞,作为接受处罚。

据执勤的警官告诉我们,近期广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工作,通过严格落实行人、非机动车“五选一”管理规定,进一步促进广大市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识,而在南沙的一些繁华路段也会实行“五选一”。

什么是“五选一”管理规定?

据介绍,广州交警实施的“五选一”管理规定,是指执勤民警在查获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向违法实施人说明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并由违法实施人选择以下五种方式的其中一项接受处罚:

一、执法接受20元至50元的罚款;

二、抄写《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八不准”法规条文》一次;

三、做志愿者协助交警维持路口交通秩序,并签订《我与交警有个约定》;

四、观看20分钟交通安全警示视频;

五、把自己的违法行为、违法地点发上微博或微信朋友圈,求好友点赞20个。

小编去到了区政府附近的红绿灯十字路口,在交警落实行人、非机动车“五选一”管理规定的执勤现场,不一会儿就看到有一位司机没戴头盔、穿拖鞋被警察蜀黍捉个正着,最后不得不发个朋友圈“公示”。

在现场看到,不带头盔的司机居多,不一会儿又捉到一个不戴头盔的,连同乘客一起发朋友圈“公示”。

下面这位同样没戴头盔,只能求助朋友圈叫好友20个赞,看你下次还敢不戴头盔不!

下面这位头盔是戴好了,而且很标准,看来是有点安全意识的,可是乱过马路,同样要“公示”。

当然了,骑自行车也要按照规则行事,一位街坊骑自行车走到了机动车道,非常危险,辛亏被交警蜀黍拦下了,并发个朋友圈“公示”以示惩罚。

除了单车,行人乱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闯红绿灯等也是会被“教育”的,像下面这位小可爱,不熟悉路,没有按斑马线走也被抓个正着,

不过除了发朋友圈,也有街坊选择是观看交通安全警示视频。

不戴头盔乱过马路等行为是要在朋友圈

也有抄写《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八不准”法规条文》的,像下面两位父亲,虽然在孩子面前树立了一个不好的榜样,但是有错就改,抄写《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八不准”法规条文》更能给孩子树立一个有错能改的新榜样。

不管是那种处罚方式,其出发点还是以教育为主,有教无类。首先应该为警察蜀黍点个赞,相比于传统的说教、扣车,这种处罚方式的“宣传效果”无疑更好、从源头让违反者意识到错误,不少市民认为,此举有助于加强市民遵守交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意识要大力推广。

除了行人、非机动车注意安全以外,李警官更表示机动车更需要注意安全,并给我们分享了“交通安全慢3秒”的理念。

什么事是3秒?

慢3秒是安全理念;是安全距离;是安全空间;是安全动态;是安全习惯;是安全生活。

3秒是安全时间:上车系好安全排,一拉一扣3秒,启动车辆,观察前后左右3秒, 变道转向前打灯3秒;

3秒是安全距离 时速36公里/小时,3秒安全距离30米;时速72公里/小时,3秒安全距离60米;时速108公里/小时,3秒安全距离90米。

其实我们经常谈交通安全,很多人都会觉得繁琐,不要以为安全离我们多远,其实就是3秒。

网友表示:一方有难,八方集赞。

网友纷纷称赞道:警方太有才了,守约也受到深刻教育。


网友笑道:我和交警有个约定,答应我,不闯红灯好吗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sOHujG4BMH2_cNUgQ1B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