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安新区公安局交警一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新浪微博用户在网上发布两则内容为“我太喜欢无证驾驶的刺激了”、“没驾照上路天天提心吊胆”的信息。
(微博内容截图)
为证实信息真伪,贵安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微博管理员艾特该名博主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
8月8日,当事人到案后,交警一大队民警依法对其进行询问。经民警核实,此信息为虚假信息:
发布者赵某某,女,贵安新区大学城某高校大一学生,并未无证驾驶。只是为引起网友关注才发布该微博内容。她告诉民警,微博所发图片也是盗用的别人的。
据了解,因当事人积极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且认错态度较好,主动在微博上发布道歉信息,且未真正实施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其进行了训诫。
(事后,她发微博道歉)
警方提醒,对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同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打击,绝不姑息。希望广大网民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若发现网上传播不实信息,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建和谐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百姓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