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某酒店易主,顾客五千元储值卡无法消费,老板竟然建议...

2019-08-06   江夏TV

酒店易主并更名

消费者持原储值卡到酒店消费

被告知该卡已无法使用

在江夏纸坊街谭鑫培路与武昌大道交会处

消费者黎先生说

储值卡大概还有5000元没用完

不知该怎么办

网络配图

黎先生介绍,他住在武昌大道附近,前年冬天,因儿子婚礼在即,他和妻子来到位于武昌大道与谭鑫培路交会处的贵妃灶王府酒店,交了1.8万元,预订了腊月二十五的酒席,准备在此举办婚宴。因为儿媳妇对这家酒店不太满意,黎先生只好提前10多天取消预订。经协商,酒店退还1万元,另外8000元存进储值卡,只能用于酒店消费。“后来都没怎么来酒店。”黎先生说,今年初他和家人来到酒店用餐,发现酒店已更名为“舒福家大酒店”。当时黎先生咨询前台得知,原储值卡还可以继续使用。黎先生当天消费了3000元左右,储值卡还剩5000元左右。

今年5月1日,黎先生和家人再次来到该酒店,工作人员却告知,酒店已经转让给新老板,储值卡无法使用。“卡里的钱怎么办呢?”黎先生一筹莫展。

网络配图

昨日上午,记者陪同黎先生来到该酒店,酒店外墙已打围,正在进行外立面装修。舒福家大酒店相关负责人吕女士介绍,舒福家大酒店是新成立的公司,酒店老板与贵妃灶王府酒店的老板签订了转让协议,约定舒福家大酒店不承担原贵妃灶王府酒店在转让前的债务,因此原储值卡无法使用。至于黎先生年初在该店使用了储值卡,那是因为按照转让协议,当时酒店还是由原老板杨某在代管。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

记者随后联系上贵妃灶王府酒店老板杨某。记者询问杨某,能否根据此前登记的资料,帮储值卡顾客办理退费。杨某称没有时间一一解释,建议顾客到法院起诉她。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新老酒店如果是两家独立的公司,且签订转让协议时,并没有约定新店要接收老店的储值卡客户,那么新店可以不承认这些储值卡。但老店的负责人应当对储值卡客户负责,即便是有存费送费的促销活动,也应按合同履行。陈亮律师建议黎先生等客户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由该部门联系原酒店负责人协调处理退费,如果协调无果,再走法律途径起诉。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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