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4次学习会议

2020-04-21     西部法制报

4月17日,泾阳法院召开了第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宏主持,院党组成员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黎明传达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同志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确保收官之年取得全胜的讲话精神;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志辉传达省法院李智院长在咸阳法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党组成员、副院长左锋传达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意见;党组成员白永生传达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

随后,王浩然、佘占军、田瑞生三名法官从思想政治、执法办案、党风廉政等三方面进行述职述廉交流发言。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涛传达市中院党组关于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

会上,王建宏院长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要提高对“两个坚持”的认识。高度重视并与“双进”专项工作、市中院“五个年”活动有机结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二要提升执法办案效率。每季度评选办案之星,促使法官多办案、办好案。三要加强廉洁自律意识。多看看别人,常想想自己,牢记“当官发财两条路”,始终坚守忠诚、干净、担当的初心。(记者郭朝霞通讯员王欢)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ovp0nHEBiuFnsJQVWKf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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