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越来越明朗化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关于中小学教师待遇的问题,在国家和省市各级政策上越来越明朗。今后若有县市区政府想在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上抵赖,看来是不大可能了。若再有哪个县市区主职领导用什么“财政紧张”“工资不包括奖金”“教育系统是拖油瓶”“没有政策支持”等等之类的话来搪塞或抵赖,那可就是2019年最可笑、最可耻、最无知的事情了。
1.新疆在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将教师纳入各地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将和效能考核奖等一次性奖励发放范围
2018年10月28日,《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表述“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将教师纳入各地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和效能考核奖等一次性奖励发放范围,与公务员发放标准一致,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2.浙江财政厅发文确保本地区公务员普通发放的奖金和补贴,同时间同幅度向义务教育教师发放
2019年1月25日,浙江省财政厅发出浙财科教(2019)6号特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工作的通知》(后文简称“通知”)要求,确保义务教育教师的增资在春节前到位,确保本地区2018年向公务员普遍发放的奖金和补贴,同时间同幅度向义务教育教师发放。
3.中共和国务院在加快推进现代化实施方案中规定,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中规定,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分配办法和内部分配办法。
从国家到地方,在全国很多地方,关于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已经达成共识,并形成权威性文件——中小学教师待遇,特别是义务教育教师待遇应与当地公务员同时间、同幅度、同步调整,否则就是违法违规,要被监察和纪委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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