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公安破获一宗污染环境案,刑拘1人!

2019-11-20     平安清新

绿水青山不仅是金山银山,也是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保障。近日,清远市公安局乐园派出所联合分局相关部门,成功破获一宗污染环境案,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有力打击污染环境行为,助力清新创文工作。

案情回顾

2019年11月,分局治安大队在对一起污染环境案调查过程中,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林的踪迹,并将该线索移送乐园派出所。接到线索后乐园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成立专班,利用智慧新警务平台展开分析研判,锁定刘某林藏身之处。

网络图片

近日,专班民警抓准时机果断出手,顺利在清城区将刘某林抓获归案。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林对在其经营的某木厂(清新区迳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堆放大量具有浸出毒性固体危险废物,并造成环境污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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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oNdah24BMH2_cNUg59y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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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