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自去年10月份成立以来,立足日常监督第一职责、基本职责,紧盯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共处置问题线索2件,初核1件,立案1件,谈话函询1件,处理处分4人。
事前做足功课。要求被监督部门在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前3个工作日内,将会议议题报给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开会讨论、查看资料等方式,对所研究议题涉及的行业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进行了解掌握,做到决策监督内容心中有数,决策监督方向胸有成竹。截至目前,所监督的8个单位,根据单位性质不同,制定了本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并已上报纪检监察组。
会中坚持原则。列席被监督单位会议决策时,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决策会议现场情况,结合事前分析研判所掌握知识,既对决策程序性和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又对决策政治性和社会性开展监督。如发现违反决策程序的果断叫停,发现决策有违规违纪等倾向的坚决说不。截至目前,纪检监察组共参加(列席)各单位“三重一大”会议15场(次),会上提出意见建议3条,全部被单位采纳。
会后跟踪问效。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重点抽查或日常监督等方式,对会议决策事项执行关键环节、推进时间进度、执行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防止决策执行变形走样。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在疫情期间,购买和接受捐赠的防疫物资的使用和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保证防疫物资用在疫情一线。组织人员对8个单位的疫情防控安排部署工作以及所包抓的5个居住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10多轮次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党纪处理1人,对3名党员实施责令检查。
(驻长武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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